采购场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场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采购场地建设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 本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深度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工程施工、竣工图编制、工程结算、配合招标人办理项目竣工验收、审计,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建设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墙面拆除、墙面粉刷;门窗翻新;地面打磨修补;吊顶拆除及更换;水电线路(含内外网线路)改造、安装监控、消防设施;部分防盗门更换;屋面防水处理;卫生间翻新改造;灯具、管道、洁具更换等。

2.2建设地点: 天津市河东区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 对底商一、二层部分房间改造为具备组织采购活动功能的综合服务区域,总建筑面积约320平方米,共计二层。估算价: 70(万元)

2.4计划工期:

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计工作内容。

施工周期:设计工作完成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企业;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3.4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3.5投标供应商须完成军队采购网(互联网http://www.plap.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实行凡采必入,提供在线截图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6本项目特定资质要求

  • 设计: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 项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 施工: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4)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应为投标供应商在职人员,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过(项目已竣工验收)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提供证书、承诺函、及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的近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6)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1名,应为投标供应商在职人员,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提供职称证书、提供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的近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7)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1名,应为投标供应商在职人员,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证书、承诺函、提供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的近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8)其他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在满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情况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但设计负责人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5 日,每日上午 0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邮箱报名登记。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三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8)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提供承诺函。

特定资格:

(1)设计: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施工: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2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zhxycg0@zhxycg.com,以合格材料到达邮箱为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10月30日09时00分。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0日09时30分。

投标地点:山东齐信全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市西青区华鼎新区1号21号楼2门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媒介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某部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

联系人:高助理

电话:022-********/022-********

电子邮件:zhxycg0@zhxycg.com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罗老师、米老师

办公电话:022-********

移动电话:131*****262

传真:022-********

地址:山东齐信全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华鼎新区1号21号楼2门)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肖助理

办公电话:022-********

移动电话: /

,天津市,河东区,西青区,山东,天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场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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