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蓬莱福润牧业有限公司等两户债权项目的处置公告

关于蓬莱福润牧业有限公司等两户债权项目的处置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拟对下列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信息如下:


单位:元;基准日:2024年9月20日;币种:人民币


序号

债务人

所在地

本金

利息

孳息

担保人

抵押资产状况

1

蓬莱福润牧业有限公司

烟台

8,536,984.58

69,621.13

3,128,208.83

由蓬莱三利食品有限公司、牟淑琴、邱琛杰、邱兆忠、烟台蓬珠酒业有限公司、邱兆福提供担保。

抵押房产:位于蓬莱市登州街道黄海路76号海市云都海梦苑6号楼2单元501号,面积132.21平米,框架结构,总层数5层,所在层数5层,住宅。

2

山东省高唐蓝山集团总公司、山东信莱大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聊城

14,804,115.01

12,288,818.75

2,953,157.32

由山东泉林集团有限公司、靖宇县泉池粮食收储有限公司、青岛蓝康贸易有限公司、高唐县金城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及自然人赵彬、许振国、王庆玉、田学俊提供保证担保。

无。


特别提醒: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我分公司可能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资产包内的项目和处置方案作适当调整。如有调整,调整结果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告知义务。


如需了解有关本次交易资产的详细情况 请登录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外网站www.coamc.com.cn 查询,或与交易联系人接洽。


上述债权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外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相应的财务状况等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为严格防范交易各方及其关联人士的道德风险,防止不正当交易,防范项目操作风险,非经合作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通过任何中介(包括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安排、实施本项目合作事宜。


交易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及其工作人员、相关组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及前述组织和个人的关联方进行商业贿赂、馈赠钱物(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礼金、奖金、补贴、物品等)或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任何一方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发现对方存在上述行为,有权提醒对方相关人士立即纠正,经制止拒不纠正的,应告知对方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公司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姜先生、张先生


联系电话:0532-********/ 0532-********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6号甲B座三楼


邮编:******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监督管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青岛监管局 电话:0532-********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 电话: *****


举报电话:010-********(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0532-******** (我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24年10月10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24年10月10日

,山东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债权 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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