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桥镇东区三村全域土地整治项目花园村2023年项目
大桥镇东区三村全域土地整治项目花园村2023年项目
大桥镇东区三村全域土地整治项目(花园村2023年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大桥镇东区三村全域土地整治项目(花园村2023年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嘉兴市南湖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南行审投〔2022〕180号(全省统一赋码:2202-******-89-01-******)(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 嘉兴市南湖区万通新农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嘉兴市南湖区万通新农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代建人为 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花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为 浙江中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花园村。大桥镇东区三村全域土地整治项目(花园村2023年项目)面积*****.62㎡(即110.82亩)。本工程治理范围内的垦造耕地治理措施有新建灌排渠道、渠系建筑物、新建机耕路和土地整理等。工程建设主要内容为:1、灌溉与排水工程:埋设315PE管445m,埋设200PE管852m,新增放水口58个,新建70x60排渠道489m,新建70x80排渠道155m;2、渠系建筑物:落河缺5座;3、农村道路配套工程:新建3.0m水泥路314m,改建3.0m水泥路1696m;4、土地平整:土地平整面积共计*****.62㎡(即110.82亩),土方开挖及短驳*****.90m3,葡萄棚复耕*****.15㎡(即117.11亩)。
2.2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 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相应概算投资约295.5万元,计划工期40日历天。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个;
(2)以 / 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 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 见附表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0月 10 日至 2024年10月31日09时,登录 “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兴)”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0月31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采用直接送达递交的方式递交,递交地址: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或三楼规定开标室(嘉兴市广场路350号,蒋水港桥西侧)。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任何工作时间均可递交投标文件,完成递交登记后即可离场。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xszwsjb.jiaxing.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嘉兴市南湖区万通新农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夏霖路11-13号
邮政编码: ******
联系人: 高先生
电话: 0573-********
传真: /
电子邮箱: /
代建人: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花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花园村
邮政编码: ******
联系人: 顾先生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嘉兴市中山西路299号兴业大厦521室
邮政编码: ******
联系人: 曾先生
电话: 0573-********
传真: /
电子邮箱: /
2024年10月10日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 资格条件内容 |
一 | 企业 |
1 | 应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提供投标人 2024 年10月28日(指核查发布时间)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
2 |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
4 | 投标人自 / 年 / 月 /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域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 / 业绩。(注:本条不作要求)。 |
二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
1 |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注:如使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规定。 |
2 | 项目负责人自 2021年 1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
3 |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 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证书。 |
4 |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
5 | 项目负责人自 / 年 / 月 /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 / 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 |
三 | 其他 |
1 |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 1 人,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 |
2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上公示。 |
3 |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如有)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 |
4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
5 | 投标人、投标人的“三类人员”、拟派项目主要人员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黑名单”。 |
标签: 全域土地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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