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特种物流有限公司无人机培训系统开发服务项目公开比质比价公告

融通特种物流有限公司无人机培训系统开发服务项目公开比质比价公告

融通特种物流有限公司无人机培训系统开发服务项目公开比质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融通特种物流有限公司无人机培训系统开发服务项目(编号:gkbz202*****00025)已具备采购条件,经中国融通安防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标的物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无人机培训系统开发服务 无人机培训系统开发服务 1

项目服务期为:乙方应当于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无人机培训系统开发、测试等工作,并向甲方完成交付。

服务地点位于: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比质比价文件规定。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其他:(1)采购内容:根据融通特种物流公司无人机培训系统开发服务项目的实际需要进行采购。详见采购内容及要求。
(2)成交人数量:本项目划分1个标包,成交人数量1名。
(3)本项目设最高限价:最高限价150,000.00元整,超过最高限价的响应将被否决。
(4)产品交付后两个月为验收期,如果验收期出现重大技术(含保密技术)问题、由部队或专家评审认定不满足使用要求,供应商需全额退款,并赔偿相应损失。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并合法运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无外资(含港澳台)持股,不存在外资协议控制的情形;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为非外籍人士,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3)财务要求: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需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最近一年内(2023年10月至2024年9月)任意3个月的增值税纳税及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银行缴费凭据或税务社保主管单位出具的完税证明,社保证明)。(个人所得税不作为完税证明依据。如供应商根据国家规定无需纳税或缴纳社保,应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声明函并应提供相关法律法规依据。供应商应保证提供说明内容的真实性,否则将被认为是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5)重大诉讼案件情况:供应商在本项目应答截止时间前3年内无重大(标的额在1000万元以上)诉讼案件,供应商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材料,可提供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
(6)重大违法记录情况:供应商在本项目应答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材料;
(7)信誉要求:本项目应答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列入失信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5)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6)存在非法分包、转包行为。

3.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从2024-10-10 17:00:00起至2024-10-15 17:00:00止(北京时间)

4.2 获取方式

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 凡是有意参加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ronghw.cn/)进行采购文件购买(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供应商请登录系统在报名审核通过后购买采购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供应商请先进行系统注册后按照上述进行购买文件)。

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首页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根据操作手册进行购买、下载采购文件及响应。

4.3 交纳采购文件工本费

无人机培训系统开发服务文件费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4.4 联系人

供应商在报名时务必填写本次采购业务的联系人,在采购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5 客服电话

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失败或遇到其他问题请拔打客服电话400-189-8880联系咨询。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4-10-18 14:00:00(北京时间)。

5.2 递交说明

本项目支持电子响应文件加密递交(签章、加密);同时供应商需准备纸质响应文件盖章密封提交;电子响应文件通过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采购平台递交。

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响应;否则将无法正常响应。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5.3递交注意事项

5.3.1 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3.2 供应商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ronghw.cn/)投标工具端进行响应文件递交。供应商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按照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要求。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或上传未成功,采购人拒收响应文件(平台自动关闭上传端口)。采购人温馨提醒,为避免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能发生网络拥堵,建议供应商适当提前上传时间。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ronghw.cn/)上发布。

7.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ronghw.cn/),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8.其他补充

8.1采购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支付成功并上传平台缴费凭证后,采购代理机构审核。标书款个人转账的请备注项目编号:XHZX(FW)2024-0512和供应商单位名称。
支付要求:银行转账、汇款支付(收款账号信息详如下):
开户名称: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客站支行
账 号:020*****192********
请将标书费汇款凭证、开票信息、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码、邮箱地址发送至**********@qq.com。支付成功后代理机构开具电子发票(普票),发票将电子邮件的形式发给各单位。
注意:无论采购文件是否收费,供应商请务必在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进入“采购平台”子系统,选择当前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响应。
8.2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首页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信息注册、CA证书办理、下载投标工具,在参与项目后可直接进行采购文件的下载及响应。
供应商针对系统操作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技术服务热线(400-189-8880)。
8.3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响应,否则将无法响应,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下载专区”。
8.4供应商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系统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8.5当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唱价,直至响应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异常时,若为系统原因时,可开启当前供应商纸质报价文件;非系统原因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8.6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8.7供应商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响应文件提交状态。
8.8纸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同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南里东街33号院翔鹰大厦1号楼909
8.9纪律监督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155*****132
8.10异议受理渠道
联系人:吕鹏
联系电话:177*****221
电子邮件:lvpeng@xinhuazixun.com.cn

9.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中国融通安防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8号北京国际大厦B座6层

联系人: 庞经理

电 话: 150*****241

采购代理机构: 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南里东街33号院翔鹰大厦1号楼909

联系人: 史宸、刘欣

电话: 185*****206(史)、131*****217(刘)

,北京市,石景山区,海淀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系统开发服务 无人机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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