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外雇除雪车辆租赁项目

年度外雇除雪车辆租赁项目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辽宁交投皇姑环境工程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外雇除雪车辆租赁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采购人为辽宁交投皇姑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概况:辽宁交投皇姑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沈阳市皇姑区和沈北新区部分标段除雪工作,为高质量完成除雪任务,保障居民日常出行,辽宁交投皇姑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拟进行除雪和运雪车辆租赁。

采购范围:辽宁交投皇姑环境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冬季—2025年春季除雪设备租赁。各标段配备除雪设备如下:

第1标段

序号

用途

车辆型号

数量

备注

1

除雪设备

50#铲车挂滚刷

14

/

2

50#铲车挂推雪铲

32

/

3

50#铲车

1

/

4

30#铲车挂滚刷

12

/

5

3m3撒布车和机

3

融雪剂撒布一体

6

运雪设备

8吨自卸车

90

运雪设备数量为预估数量,按实际发生的数量进行结算。

7

20吨自卸车

12

8

30#铲车

25

9

挖掘机

3

第2标段

序号

用途

车辆型号

数量

备注

1

除雪设备

50#铲车挂滚刷

10

/

2

50#铲车挂推雪铲

7

/

3

50#铲车

3

/

4

30#铲车挂滚刷

4

/

5

3m3撒布机

2

融雪剂撒布机

6

10m3撒布机

2

7

运雪设备

8吨自卸车

60

运雪设备数量为预估数量,按实际发生的数量进行结算。

8

20吨自卸车

20

9

30#铲车

30

50#铲车

10

2.2 标段划分

本次采购共划分为2个标段,第1标段:皇姑环卫项目;第2标段:沈北环卫项目。

2.3 租赁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春季除雪季结束。

2.4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2.5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标准、规范及规定。

2.6 安全目标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供应商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供应商必须具有道路运输管理单位颁发且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近3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21年10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合同额不少30万元类似项目业绩。

3.1.3信誉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响应)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3.3 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 2 个标段响应,每个供应商允许成交 1 个标段。

3.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与电子招采平台注册人员为同一人或注册人员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响应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响应,指联合体所有成员),请在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zc.lnjttz.c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0月10日20时00分至2024年10月1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按标段分别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指南),采购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

未按规定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拒收其响应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响应文件应为加密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1日09时00分。

5.2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明确所投标段,按所投标段分别递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需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

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予以拒收。

5.3 响应文件应通过“辽宁交投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完成编制。编制工具及操作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工具下载/操作手册)。

5.4 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响应文件等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5 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保证网络畅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响应文件线上解密。

6.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和方法详见采购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s://www.lnjttz.cn)、《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zc.lnjttz.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上级监督部门: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招标采购管理中心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2号

电 话:024-********

监督部门:辽宁交投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纪检部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2号

电 话:024-*********

采购人:辽宁交投皇姑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松花江东街44号(环卫大院)

联系人:韩女士、李先生

电 话:024-********、024-********

邮 箱:LNCTZB@163.com

标签: 外雇除雪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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