秸秆储存车间、秸秆储存库建设招标公告
秸秆储存车间、秸秆储存库建设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内容:
本招标内蒙古晶达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秸秆储存车间、秸秆储存库建设项目已由突发改字【2016】14号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内蒙古晶达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兴安盟鑫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内蒙古晶达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秸秆储存车间、秸秆储存库建设项目;
2、建设规模及内容:秸秆储存车间、秸秆储存库建设等。
3、建设地点:突泉县循环经济工业园区;
二、建设单位:内蒙古晶达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为二级及以上房建工程注册建造师。
区外投标企业须到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报送企业信息,并在内蒙古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网站通告公示后,方可报名。
四、报名须提交资料:
凡符合上述条件投标申请人(须为拟投标建造师本人)请携带企业基本信息表(含企业名称、法人、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更新后带二维码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无行贿犯罪结果查询告知函》;法人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本人身份证、本专业建造师注册证、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B类证书及近半年社会保险证明、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C类证书
五、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1、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请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到兴安盟鑫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报名后人员不得更换。
2、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0月8日至2016年10月12日(法定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 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六、 联系方式:
1、招标人:内蒙古晶达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突泉县
联系人:黄伟 联系电话:152*****167
2、招标代理机构:兴安盟鑫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盟检察院住宅楼南滨河小区 4-7-102
联系人:齐晶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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