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科相关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眼科相关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黄山市中医医院眼科相关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采购单位 黄山市中医医院
行政区域 屯溪区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10日 15:5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20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黄山中安鼎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0月21日 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黄山中安鼎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屯溪区花山路11号滨江国际花园8幢101-2号三楼)
预算金额 ¥2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付工
项目联系电话 0559-*******
采购单位 黄山市中医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黄山市屯溪区黎阳镇鸿祥山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陈先生0559-*******
代理机构名称 黄山中安鼎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屯溪区花山路11号滨江国际花园8幢101-2号三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付工0559-*******

项目概况

黄山市中医医院眼科相关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黄山中安鼎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ZACG2024F017

项目名称:黄山市中医医院眼科相关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黄山市中医医院净化区域日常清洗服务及相关耗材采购,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安排送货安装、调试、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且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具体原因如下:非政府采购 。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本项目公告规定方式进行质疑。

详见磋商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9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②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磋商小组。(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0日 至 2024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黄山中安鼎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凡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必须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至黄山中安鼎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或发送至邮箱:*********@qq.com)领取磋商文件,同时请随时关注网站更正公告。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黄山中安鼎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黄山中安鼎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屯溪区花山路11号滨江国际花园8幢101-2号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类别:货物类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标段(包别)划分:1个包

4.项目地点:黄山市屯溪区

5.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

6.磋商注意事项

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被授权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在磋商开启前到黄山中安鼎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准时参加磋商(以签到时间为准),否则,磋商响应文件无效。

②收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纸质提交最后承诺报价。(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最后承诺报价,则视同第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7.质疑最迟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八项内容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黄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电话:0559-*******)提出投诉。

8.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属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竞争性磋商公告与磋商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磋商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黄山市中医医院     

地址:黄山市屯溪区黎阳镇鸿祥山路1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0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黄山中安鼎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屯溪区花山路11号滨江国际花园8幢101-2号三楼            

联系方式:付工05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工

电 话:  0559-*******

 

标签: 眼科相关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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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中安鼎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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