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楼工程招标公告

综合楼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光泽县华桥中学综合楼工程(招标编号:闽大正招[2016]第021号)已由光泽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 光发改审[2016]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建省光泽华桥中学,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招标人为 福建省光泽华桥中学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大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光泽华桥中学校院内;
2.2.工程建设规模:建筑面积1543.22m2,地上4层,檐口高度17.1米。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土建、安装及消防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控制价,下同): 招标最高控制价为¥*******元 (含暂列金额¥36 万元 ;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25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工期延误逾期罚款为1000元/每天,由此造成其他费用(如监理延期费用)等由中标人承担。
2.6.标段划分: / ;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评定标准》GB50300-2013(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建筑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不分主、增项差别)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南建筑(2016)10号》文规定适用于企业季度信用分68分以上(含68分)且投标人为南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注: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文,过渡期间新旧资质均可使用;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延续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68分以上(含68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3.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2)按闽检会(2004)10号要求中“禁止或限制有行贿记录的单位或个人进入建筑市场”。招标
人在确定中标人时,按规定向光泽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中标人若有行贿记录时,做取消中标人资格处理;
3.7. 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加投标;
3.8.本招标项目采用的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光交易[2015] 9号。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0 月10日09时00分至2016年 10 月 14日23时59分(包含法定节假日)通过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zggzy.com)采用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光泽版)打开。若购买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光泽联系人,小陈:180*****953
4.3.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审核价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电子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年10月 24日17时00分之前(指款项到帐截止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柒万贰仟元整(¥72000 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以下之一的有效投标保证金形式 。
①单项工程投标保证金: 应在2016年 10月 24 日17时00分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银行转账单或电汇单上的备注栏标明“闽大正招【2016】第021号投标保证金”;
②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根据闽建筑[2014]33号文《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单项工程交存投标保证金。
③年度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已按南建筑(2016)3号文《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 10月 25 日14时30分,通过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gzggzy.com )在线递交投标文件。
7.2.本标实行在线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阶段投标企业需通过随行软件交易平台U盾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通过CA电子签章盖章加密生效。
7.3.逾期上传的或未上传至指定(地点)网站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4.投标人应在开标后规定时限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7.5.如因交易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因素造成无法按时开标,则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和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zggzy.com)上发布。
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等有相关事项,招标人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及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zggzy.com)“公告答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省光泽华桥中学;
地址: 光泽县华桥乡华桥村 ,邮编:354100;
电话: 182*****569
联系人:钟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大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茶亭国际30层; 邮编: 350005;
电话:138*****162
联系人:张工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光泽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一楼
中 心 电话: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有限公司光泽县农行城中支行
开户名称: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1398 0501 0400 0021 9
注明:“闽大正招[2016]第021号 ”投标保证金字样





招标编号: 闽大正[2016]第021号
开标时间:2016-10-25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大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省光泽华桥中学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光泽县华桥中学综合楼工程(招标编号:闽大正招[2016]第021号)已由光泽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 光发改审[2016]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建省光泽华桥中学,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招标人为 福建省光泽华桥中学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大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光泽华桥中学校院内;
2.2.工程建设规模:建筑面积1543.22m2,地上4层,檐口高度17.1米。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土建、安装及消防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控制价,下同): 招标最高控制价为¥*******元 (含暂列金额¥36 万元 ;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25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工期延误逾期罚款为1000元/每天,由此造成其他费用(如监理延期费用)等由中标人承担。
2.6.标段划分: / ;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评定标准》GB50300-2013(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建筑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不分主、增项差别)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南建筑(2016)10号》文规定适用于企业季度信用分68分以上(含68分)且投标人为南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注: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文,过渡期间新旧资质均可使用;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延续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68分以上(含68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3.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2)按闽检会(2004)10号要求中“禁止或限制有行贿记录的单位或个人进入建筑市场”。招标
人在确定中标人时,按规定向光泽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中标人若有行贿记录时,做取消中标人资格处理;
3.7. 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加投标;
3.8.本招标项目采用的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光交易[2015] 9号。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0 月10日09时00分至2016年 10 月 14日23时59分(包含法定节假日)通过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zggzy.com)采用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光泽版)打开。若购买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光泽联系人,小陈:180*****953
4.3.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审核价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电子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年10月 24日17时00分之前(指款项到帐截止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柒万贰仟元整(¥72000 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以下之一的有效投标保证金形式 。
①单项工程投标保证金: 应在2016年 10月 24 日17时00分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银行转账单或电汇单上的备注栏标明“闽大正招【2016】第021号投标保证金”;
②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根据闽建筑[2014]33号文《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单项工程交存投标保证金。
③年度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已按南建筑(2016)3号文《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 10月 25 日14时30分,通过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gzggzy.com )在线递交投标文件。
7.2.本标实行在线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阶段投标企业需通过随行软件交易平台U盾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通过CA电子签章盖章加密生效。
7.3.逾期上传的或未上传至指定(地点)网站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4.投标人应在开标后规定时限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7.5.如因交易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因素造成无法按时开标,则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和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zggzy.com)上发布。
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等有相关事项,招标人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及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zggzy.com)“公告答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省光泽华桥中学;
地址: 光泽县华桥乡华桥村 ,邮编:354100;
电话: 182*****569
联系人:钟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大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茶亭国际30层; 邮编: 350005;
电话:138*****162
联系人:张工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光泽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一楼
中 心 电话: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有限公司光泽县农行城中支行
开户名称: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1398 0501 0400 0021 9
注明:“闽大正招[2016]第021号 ”投标保证金字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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