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农村改厕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2024年农村改厕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湘潭县乡村振兴事务中心2024年农村改厕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 2024-10-10

湘潭县乡村振兴事务中心的湘潭县乡村振兴事务中心2024年农村改厕项目 进行竞争

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县乡村振兴事务中心2024年农村改厕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潭县财采计【2024】0072

3、委托代理编号:SLYCG-******

4、采购项目预算:*******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制造业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t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0天内将中标货物如质如量如期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谈判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需求

序号

包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采购项目预算

可能实质性变动

内容

1

湘潭县乡村振兴事务中心2024年农村改厕项目

1、缠绕型玻璃钢整体式三格化粪池:详见采购需求

900个

*******

1、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后10天内将中标货物如质如量如期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2、付款方式:按实际采购数量结算。经验收,确定数量、质量无误且合格,采购方资金到位后分批支付款项,采购方资金到位后分批支付款项。具体付款时间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2、玻璃钢人工湿地:详见采购需求

900个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本项目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本项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5)支持乡村振兴采购政策。

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谈判采购。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

1.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银行基本户开户证明复印件;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1.4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1.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制造业。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原件,格式见附件1、2;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格式见附件3-1、3-2;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银行基本户开户证明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或者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书面承诺(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5、《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提供本邀请通知规定的基本及特定资格条

件全部有效证明材料,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所有资料必须年审合格并清晰可辨;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其他说明。(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3)投标单位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材料。

五、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四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叁份,并在密封封套上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格式见附件1)。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6日17 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圣立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湘潭市湘潭县易俗河镇云龙中路407号),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邀请公告第四、五条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采购人或谈判小组按照本公告第七条规定确定拟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七、确定邀请供应商

1、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八、公告期限

1、本邀请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

2、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九、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湘潭县乡村振兴事务中心

联 系 人:肖玉慧

电 话:0731-********

地 址: 湘潭县易俗河镇银杏北路21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圣立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唐紫欣 裴小琼

地 址:湘潭市湘潭县易俗河镇云龙中路407号

电 话: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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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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