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块化数据中心机房项目询价公告

模块化数据中心机房项目询价公告

模块化数据中心机房项目询价公告

我单位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有参与意向的供应商请在公示时限内联系我们,以书面或PDF格式扫描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形式向我们提出参与意向及报价。我单位将依据本次接收的信息进一步完善项目采购方案,本次所有接收的信息不做统一回复。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一、项目概况

序号

采购内容

计量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1

模块化数据中心机房

1

新疆乌鲁木齐

本项目在专业用房内建设模块化数据中心机房,机房规模为3个模块化通道,每个通道31个标准机柜,总计93个标准机柜,每个模块化通道采用双排密封方式部署。

二、技术参数

见附件1。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无装备承制单位失信行为,或不在失信行为处罚范围内。

(五)不在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装备采购活动或政府采购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供应商提交材料

填报附件2并加盖公章

五、公示时限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8日12时(北京时间);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80*****305


,新疆,乌鲁木齐

标签: 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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