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服务系统招标公告
便民服务系统招标公告
沈阳市康平县政府采购中心谈判公告
便民服务系统项目竞争性谈判信息公告
康平县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康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就康平县民政局所需的便民服务系统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公告要求、信誉好、实力强且具备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KP(J)2016-0008
(2)项目名称:便民服务系统
(3)项目内容:具体内容、数量、及详细参数详见谈判文件第4部分"采购需求"。
(4)资金来源:政法专项资金
(5)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报价形式:金额报价。
2.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在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备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的并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销售供应商。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承诺若逾期不领取中标通知书或逾期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视同自愿放弃中标和参加康平县政府采购活动资格。
(4)供应商应具备本采购项目所需相应的认证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见"资格性检查"材料)。
(5)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标准。
3.报名时间及地点:
3.1报名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10月8日至2016年10月14日。
(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
3.2报名地点:康平县政府采购中心(康平县财政局四楼)
3.3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证件:(以下均为原件及加盖鲜章复印件1份)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的副本及银行开户许可证。
(2)法人代表证明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4报名方式:持以上证件至康平县政府采购中心报名。报名后原件马上退回,加盖鲜章的复印件留下存档。
4.谈判文件的领取:
4.1.领取时间及地点:2016年10月8日-2016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时,供应商可至康平县政府采购中心领取谈判文件。
4.2.领取方式:供应商自备移动存储设备领取或E-mail免费领取。
5.响应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本项目的响应保证金:不收取。
5.2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不收取。
6.响应截止(评审)时间、接收响应文件时间及评审地点
1.响应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10月26日上午9:30时整,响应截止时间即为评审时间。
2.接收响应文件时间及评审地点:北京时间2016年10月26日上午8:30~9:30时,供应商请在此时间之内将密封好的响应文件递送至康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南人寿保险公司三楼)。
特别说明: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和未报名登记备案的供应商以及未按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3.其他:
(1)须以整品目的形式且对品目内全部采购内容报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2)不具有独立运作并自负盈亏的企业法人的分公司没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响应无效。
7.交货时间及地点:
7.1交货(项目完成)时间:签订合同后,20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成。
7.2交货(项目完成)地点:康平县境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8.有效期:自评审之日起90天
9.联系方式:
9.1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康平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康平县朝阳街(康平县财政局四楼)
邮政编码:110500
联系电话:***-********
谈判文件编制人:赵立新
9.2采购人:康平县民政局
联系人:刘睿
联系电话:138*****429
康平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0月8日
格式0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本人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须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法人名章)
日期:年月日
格式0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为本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响应,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响应文件签署、合同签订等与本次响应有关的事宜。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我承担。
本授权委托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无转委权。
供应商(须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名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标签: 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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