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防雷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开封市东大寺防雷工程建设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资金来源为国拨资金,招标人为开封市东大寺管理委员会,现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开封市东大寺防雷工程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 HNZB[2016]KF007
3、建设地点: 开封市东大寺院内
4、总投资额:约100万元
5、计划工期:120 日历天
6、质量要求:合格
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8、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开封市东大寺防雷工程建设项目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备气象部门颁发的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防雷工程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
3、投标人须具有完成过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古建筑防雷工程项目业绩,需提供两份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古建筑防雷工程合同。
4、投标人需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根据汴交管办(2016)13号文件规定,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结果在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使用;但投标人应配合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即可)、查询申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开标时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持有关证件及身份证原件到场,否则按弃标处理。
三、报名须知
报名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以及“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所有材料。
注:根据豫建建[2016]3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可不提供原件,但应提供盖章复印件,保证查询信息与复印件一致。
投标单位现场报名后请及时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报名,如未进行网上报名,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以上所有材料出示有效原件(不要求原件除外)并留加盖申请人红章复印件二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 、请于2016年10月 8日至2016年10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开封市市民之家五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 号窗口(5013室)报名。
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图纸另售,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3 、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
2、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从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提交一定数量的保证金,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2%;具体数额见招标文件,由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收退。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封市东大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39*****51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158*****444
标签: 防雷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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