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1.总体要求:
1.1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作为新一代重金属分析系统,可搭配LC、自动进样器、全自动石墨消解系统等连用技术。
1.2 该系统广泛应用于水质、血液、尿液、土壤、大气颗粒物、固废、食品、动植物、食品接触材料、化妆品、半导体、高纯材料、矿产、石油化工、工业品、纺织等领域,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分析方法的要求。
投标货物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和行业规范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投标货物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供应商的投标货物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2.技术要求:
2.1离子源:
2.1.1 平衡式驱动,减少离子动能色散,降低二次离子产生,无需屏蔽圈等消耗品就可消除锥口二次电弧放电,延长锥使用寿命。如果所提供的设备需要屏蔽炬消除锥口二次电弧放电,则须提供屏蔽炬≥30套。
2.1.2 提供500W超低功率待机,降低氩气消耗50%以上,此模式下冷却气流量5 L/min可保持等离子体稳定。(提供软件截图进行佐证)
▲2.2接口:锥材质为镍、铂材质可选。提手式换锥系统,自带联锁保护,杜绝异常操作。简便的体外换锥维护,无需泄真空就可以方便换锥维护,且避免线圈的损坏。如果属于体内换锥,则须提供备用锥≥10套。(提供仪器结构图予以证明,并做详细的换锥方式阐述说明)
2.3 提取透镜:提取透镜上可以使用零电压、负电压和正电压等多种提取模式,独特的设计。
2.4 离子传输系统:低背景的离子传输设计,离子前后两次离轴,实现干扰粒子的有效消除(中性粒子、电子、光子),无需更换清洗离子透镜。
2.5碰撞反应池:采用六极杆碰撞/反应池系统,分布式进气系统最大限度消除干扰,大大提高碰撞效率,提升灵敏度。(提供仪器结构图等证明材料)
2.6 四极杆质量分析器:高精度纯Mo材料四极杆,采用≤2.0MHz低频驱动四极杆。
2.7 检测器:脉冲/模拟双模式不连续打拿极检测器,可以在一次进样过程中同时完成扫描和选择分析(定性和定量分析),并可在模拟和脉冲模式之间实现自动切换。
▲2.8 等离子体可视系统:具有带电磁屏蔽的等离子体实时观测功能,可以通过工作站软件实时监控等离子体状态,实时全彩监测等离子体、锥口和中心管状态,便于样品分析和维护确认。(提供仪器结构证明图片进行佐证)
2.9 静音罩:可配置静音罩。
2.10进样系统要求:
2.10.1提供多种雾化器可选,包括高效石英同心雾化器;耐高盐同心雾化器;PFA微量进样雾化器,具有高雾化效率及可耐氢氟酸进样。
2.10.2 标配Scott型雾化室,双通道设计减少信号的随机波动,配置TEC制冷模块,制冷温度≤-15℃,提高仪器的连续工作稳定性和有机溶剂分析能力,降低氧化物产率。
▲2.10.3分体设计的可拆卸式石英炬管,预准直的炬管座内置式气路连接,易操作的卡式推入炬管设计,方便日常更换维护而无需拆卸气体管路。(提供实物图证明)
2.10.4多种中心管可选,与炬管分离式设计,针对不同应用仅需更换中心管即可实现有机、高盐、高灵敏、耐HF酸等不同进样需求。
2.10.5高精度气体质量流量计标配控制五路工作气体,包括雾化气、辅助气、冷却气、碰撞气、稀释气。最多可配置七路MFC,可额外配置反应气、辅助加氧。
2.10.6标配全自动在线气体稀释装置,可在矩管之前把样品基体稀释到0.3%以内,保证接口区域与质谱区域不受高基体污染,消除高基体造成的信号抑制效果,具有预设稀释倍数和稀释气体流量手动调节两种工作模式。传统ICP-MS耐盐~0.2%,氩气稀释后可实现>10%含盐量的直接测定。
2.11软件要求:
2.11.1 操作系统:商用电脑, Windows 10等多任务、多用户系统软件。
2.11.2 自动化分析功能(仪器形象化界面、自动调谐、自动诊断、定制化用户报告、启动关闭真空,炬位调整,等离子体参数\\离子透镜电压优化,标准\\碰撞池工作模式切换等)。
2.11.3 具备实时数据显示和实时报告显示功能。其他智能化功能包括:动态调整进样时间和冲洗时间,用户方法库管理,QC功能可以满足EPA方法的QC要求。
2.11.4 ICP-MS操作软件还可以安装于个人计算机上,样品分析数据可以使用此软件进行离线数据处理并生成报告。
2.11.5 具备HPLC-ICP-MS联用功能:液相色谱与质谱仪为同一制造厂家生产、同一品牌,保证联机技术的稳定性和售后服务的一致性。可以用同一台电脑和同一套软件同时控制现有HPLC和ICP-MS,实现联机全自动同步分析的系统。(提供官方材料证明)
▲2.11.6 可与固体直接进样系统联用,无需湿法消解,实现固体样品直接进样分析。(提供软件截图进行佐证)。
▲2.11.7具备专用的单颗粒分析软件,可提供单颗粒分析模式,可实现纳米材料和单颗粒中多元素快速分析,四极杆最短驻留时间:≤100 ?S。(提供软件截图进行佐证)。
2.12性能要求:
2.12.1 质量范围:2-260 amu。
2.12.2 质量分辨率:具有高分辨和标准分辨率两种模式,调节范围0.3-2.0amu。连续可调,可以在一次方法分析过程中同时使用两种模式,以便通过变化分辨率扩大样品分析应用范围。
2.12.3 线性动态范围:不低于 9个数量级。
2.12.4 背景稳定性: 定义为5amu处背景信号的平均值≤0.5cps。
2.12.5 短期稳定性:20分钟稳定性RSD≤2%
2.12.6 长期稳定性:2小时稳定性RSD≤3%
▲2.12.7灵敏度:在同样一个仪器条件下, Li的灵敏度应在50 Mcps/ppm 以上,In的灵敏度应在300 Mcps/ppm 以上, U的灵敏度应在350 Mcps/ppm 以上。
2.12.8双电荷离子和氧化物离子: Ce ++/ Ce +低于3%,CeO+/Ce+的低于2.5%。
▲2.12.9检出限:Li的检出限应低于0.5ppt, In的检出限应低于0.05ppt,U的检出限应低于0.05ppt。
2.12.10 丰度灵敏度:低质量端: 1 x 10-6;高质量端: 5 x 10-7。
2.12.11 质量轴稳定性: ≤0.05 amu/24h。
2.12.12 同位素比精密度:≤0.2% (107Ag/109Ag),具备铀同位素比值测量能力。
3. 配置要求:
3.1 电感耦合等子体质谱仪主机,包括:
3.1.1 采样锥/截取锥。
3.1.2 射频发生器。
3.1.3 偏转离子透镜。
3.1.4 碰撞反应池。
3.1.5 全质量流量气体控制器。
3.1.6 检测器。
3.1.7 机械泵。
3.1.8 蠕动泵。
3.1.9 减压阀。
3.1.10 旋流雾化室组件。
3.1.11 石英同心雾化器组件。
3.1.12 石英矩管中心管组件。
3.2 ICP-MS专用分析软件以及在线帮助系统。
3.3 调谐液和校正液 1套。
4. 其它推荐可选配套配置要求:
4.1计算机系统
配置不低于i5-8500,8G,1TB硬盘,23英寸高清显示器,双网卡。
4.2冷却循环水系统
制冷量2100W,水箱容积大于2L,电压220V。
4.3不间断电源
10KVA,供设备工作时延时一小时,高频UPS。
5. 技术服务要求:
5.1 提供仪器的详细操作说明书。
5.2 用户现场免费安装、调试、培训,维修响应时间一般情况≤24小时,到现场时间小于72小时;设有专业的培训中心,为用户提供免费培训(2人次,不少于4天)。
5.3 仪器安装调试合格验收完成后提供一年质保,制造厂方终生提供维修服务和技术支持。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货到安装调试至正常使用;
2)交货地点:长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中标人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合格;
五、服务标准: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2)中标人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中标人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4)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所有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安装调试及培训
1)中标人必须提供保证满足上述主要参数及配置的全新产品,确保采购人购买的设备出厂日期不超过1年(以设备验收时间为准),否则不予验收。且必须为最新机型。中标所提供的货物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采购人有权拒收,而中标人应及时予以更换,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2)中标人负责产品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技术协助,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现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3)中标人送达产品及进行安装调试,应提前两天以上和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取得联系,以便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中标人须加强安装调试过程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调试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操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4)中标人提供操作及维修人员培训,列出培训计划,提供使用和维修中文手册。
5)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中文操作说明书、技术文档及采购人要求的相关资料等,移交采购人。
3、售后及维保
1)设备验收合格后整机全免费保修≥1年,投标人承诺提供原厂售后服务并在设备验收时出具加盖原厂公章的售后协议或合同,提供终身维修和技术支持。
六、验收标准: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 验收的标准和依据:包括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
3、 本项目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执行,若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4、 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织验收。
5、验收主体:采购人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6、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分期/分项验收
7、验收程序:一般程序验收
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
1)项目验收不合格,采购人可根据违约情形,决定解除合同,另行组织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2)供应商应按时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并积极配合采购人进行验收。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政府相关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相关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如验收不合格,中标人须更换合格货物、辅材或重新进行安装与调试,直至验收合格。如两次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与中标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另行选择供应商承担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相关服务。中标人须承担因验收不合格而返工造成的自身的一切损失和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七、其他要求:结算方法
1)付款人:长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再支付合同金额的70%。
3、质保和售后要求超出厂家正常质保期限和要求的,中标人收到成交通知书后10天内提交有效证明确保能履行承诺;
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包括软件)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产品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上述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6、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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