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区第一次自主议价药品招标公告

南康区第一次自主议价药品招标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根据《赣州市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实施方案》(赣市府办字〔2023〕82号)、《关于转发江西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内药品配备使用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卫健体改字〔2023〕2号)文件要求,优化赣医大一附院医疗集团南康区各成员单位药品管理体系,赣州市南康区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对部分自主议价药品进行集中、公开招标议价采购,特邀请符合条件的自主议价药品经营企业参加,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议价资质要求

(一)符合以下条件均可报名参与。

1.在国内依法注册成立的药品经营企业,且企业存续三年以上;

2.配送供应公司必须提供法人委托书原件(需写清代理人姓名、授权范围、身份证号、有效期限、委托日期,并经委托单位和企业法人签字盖章)、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加盖供方红印章的《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GSP认证证书等合法、有效的复印件,给需方存档备查。

3.在我区公立医院有连续一年以上供应业务的企业。

(二)供方只能经营《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规定范围内的品种,并遵守法规、医院规定和履行承诺。

(三)配送企业报价药品,必须在江西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内挂网并能正常提报网采计划。

(四)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失去报名资格。

1.在全国司法机关违法犯罪查询系统中,企业及有关人员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在参加此次议价采购前三年内,在生产经营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3.被监管部门发布存在产品质量严重不良事件的;

4.提供虚假资料并被核实的。

(五)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分包履约。

二、招标程序及要求

(一)招标程序

发布招标公告—投标(报名—资质审查)—开标(企业交密封投标书—计算—确认和公开宣布中标企业)—公示—签订合同(协议和配送品种价格合同等)—资料送监督部门备案。

(二)报名时间

自公告起7个工作日(2024年10月10日-2024年10月17 日,上午 8:30--12:00,下午14:30--17:00)

(三)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需要提供以下报名材料:空U盘(拷贝招标书)、法人委托书原件、议价品种报名表、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药品经营企业三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GSP认证证书)复印件、药品经营质量保证协议书和药品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纸质文件均需要加盖供方红印章。

现场报名地点:赣医大一附院医疗集团南康药事部(地址:赣州市南康区第一人民医院新住院部裙楼二楼药剂科办公室)。

报名企业准备EXCEL报价表于空U盘中存储,将正式报价文件(招标书)纸质版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加盖公司红印章,并将纸质版和装有EXCEL报价表的U盘装入文件袋并密封,形成投标书。纸质版和电子版的信息必须完全一致,否则视为废标,自然失去投标资格。投标书制作完成后自行保管,待开标时带至现场。

(四)议价(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4年10月22日上午9:00,议价(开标)地点:赣医大一附院医疗集团南康药事部(赣州市南康区第一人民医院门诊五楼3号会议室),如遇特殊情况变动将提前通知(注:逾期视为弃权)。赣医大一附院医疗集团南康区各成员单位共同参加议价(开标)会。

(五)自主议价药品集中招标目录

《赣州市南康区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自主议价药品目录》(详见附件1)。供应商须具有供应目录品种能力,必须在江西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内挂网及本配送公司有配送能力。

三、质量标准和要求

(一)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药品应当按照国家药品标准和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生产工艺进行生产。生产、检验记录应当完整准确,不得编造。

(二)自主议价药品应当按照国家药品标准;国家药品标准没有规定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规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规范应当报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或者不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规范的,不得出厂、销售。

(三)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药品包装应当适合药品质量的要求,方便储存、运输和医疗使用。发运药品应当有包装。在每件包装上,应当注明品名、产地、日期、供货单位,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

(四)药品质量必须按最新国家标准执行,品种、规格、包装、标签、说明书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印制要求。品种名称应当符合国家的规定。涉外品种按国家进口管理规定执行,并且规格与质量标准不能互相替代。供货时,应随行提供质检报告单。

(五)供方必须遵守的供应原则:

1.不得供应“三无”品种;

2.不得供应质量不可靠的品种;

3.不得供应假冒厂牌和商标的品种;

4.不得供应即将变质或劣质的品种;

5.不得供应不符合包装标志规定和储运要求的品种;

6.不得供应无品种合格证明和标识不清的品种;

7.不得超范围经营等违规行为;

8.国家最新规定启用时,对于与新规定不符的产品,供方必须及时退换等。

四、谈判方式及评定标准

(一)议价原则

1.招标议价药品应具备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原则。要充分考虑药品的安全性,临床治疗效果,兼顾药品价格,满足不同需求的人群。

2.中标药品遴选坚持质量第一、同价质优的原则。同一质量层次的药品,原则上优先选用价格较低的药品。

3.在具体选择规格时应考虑儿科、孕产妇、老年科和其他专科用药的方便性。

(二)采购方式

定价不定量,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采购周期暂定一年。

(三)评标方法

投标方在招标品种目录表中按序逐一填报价格(不得缺项),形成各自的报价表,盖章密封后待开标。开标时,现场进行抽签后,各投标方按照抽签顺序将各自报价投标书当众交与赣医大一附院医疗集团南康药事部。赣医大一附院医疗集团南康药事部计算小组当众计算各投标方的投标金额,由计算小组当众现场宣布。

(四)中标

单个品种投标金额最低者为中标方(价格不得高于江西省药品和耗材招采管理系统挂网价),招标议价药品现场进行抽签后报价,若最低价者出现并列,则由并列配送供应公司再次抽签决定,由招标方现场当众宣布。

五、结果确认

谈判结束后,经公开招标议价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现场确认中选产品后,现场公示谈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中选企业进入采购程序,由中选企业与赣医大一附院医疗集团南康区相关成员单位签订药品购销合同,中选企业必须按合同规定进行履约,赣医大一附院医疗集团南康药事部负责监督各成员单位采购。如公示有异议,提出异议的企业需现场填写并提交纸质异议说明,以供赣医大一附院医疗集团药事部核验和处理。

六、注意事项

(一)报价目录排版已就绪。请认真阅读和直接填写,不可以删除、更改(药品目录序号)、增加内容,不得缺项。如配送公司私自删除、更改(药品目录顺序)、增加内容,视为自动弃权!

(二)将报价目录自行下载至空白U盘中,并形成Excel报价表将报价输入U盘中报价表(Excel表),企业以最小竞价单位(支/片等)进行报价,报价单位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形成电子版报价文件。中标者必须签订合同,否则视为失信人,将进入医疗集团黑名单,赔偿由此造成医疗集团的损失,报价公司必须诚信报价,报价后如出现弃标的及接到供货计划后货物到达时间大于72小时的,应受到一定惩罚(如废标及供货不及时一个品规则在该配送公司内配送的品种随机选2个品规给有诚信的配送公司配送)。通报区纪委派驻组、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并保留追究其有关责任的权利。

(三)为维护各自商业秘密,谈判现场拍照工作由医疗集团指定人员负责,其他人员请勿拍照。

(四)如此招标品种进入了国家带量采购,则暂停采购自主议价产品,转而采购国家带量品种。

(五)投标公司在江西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有该药品的配送权, 能执行两票制。

(六)违规处理

1.药品中选后竞价公司不履约,赣医大一附院医疗集团药事部有权将该药品在此公司的配送权纳入黑名单两年;有权取消该公司以后在赣医大一附院医疗集团南康区各成员单位的药品询(竞)价资格;赣医大一附院医疗集团南康药事部将对该竞价配送公司货款延期180天支付。

2.同一生产企业同一品种采取多个医药公司报价,如中选不以最低价供应视为恶意围标,医疗集团将直接清退该厂家该品种。

(七)此次药品议价品种的报价表(报价不得高于江西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挂网价格且不高于南康区内之前的供货价格),并加盖公章。

(八)所有资质材料应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于议价全过程和合作全过程,一旦发现资质虚假、无效,视为失信行为,按失信法人处理。

(九)本项目采取资格预审方式进行资格评审。

七、议价药品清单见附件1

八、议价药品报价表见附件2

赣医大一附院医疗集团南康药事部联系电话:0797-*******;监督投诉电话:0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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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附件请扫描二维码)

赣南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疗集团南康药事部

2024年10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药品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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