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机场高速公路二期项目小型预制件托板及存梁辅助材料询比采购公告

鄂州机场高速公路二期项目小型预制件托板及存梁辅助材料询比采购公告

鄂州机场高速公路二期项目小型预制件托板及存梁辅助材料询比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集团”)已承接 鄂州机场高速公路二期工程EJTZ-1项目,授权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路面 分公司作为本项目的管理人。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的需要,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路面 分公司现委托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对本项目 小型预制件托板及存梁辅助材料组织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鄂州机场高速公路二期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是湖北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中的高速公路重点项目,也是《武鄂黄黄规划建设纲要大纲》提出的7条高快速路之一。

本项目位于湖北省东南部,路线起点位于鄂州市鄂城区泽林镇陈桥村,与已建的鄂州机场高速公路一期工程对接,设陈桥枢纽互通连接武黄高速公路,向西经碧石渡镇,设碧石渡互通连接G106,而后进入大冶市,在高垴村上跨武九铁路后沿还地桥镇北侧展线,于驾虹村设还地桥互通连接铁东线,于板桥村设临空经济区互通连接锦冶线,至株树村设保安枢纽互通连接武阳高速公路,经金山店镇马坪村进入梁子湖区,于太和镇新屋村设太和东互通及连接线连接S257,止于太和镇谢埠村,与拟建的武汉都市区环线江夏至梁子湖段对接,设太和南枢纽互通连接鄂咸高速公路,项目主线起止桩号为K13+028/K13+041.500~K49+493.356,路线全长36.452Km,其中鄂州市境内14.041Km,黄石市境内22.411Km。项目采用设计时速为120Km/h的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度34m。

全线设桥梁*****m/39座,其中大桥*****.5m/35座,中桥255.5m/4座;隧道3586.5m/2 座,其中长隧道2741.5m/1座,中隧道845m/1座,桥隧占比46.74%;互通式立体交叉7处(其中枢纽互通3处),分离式立交12处,通道22道,天桥3座,涵洞20道,匝道收费站4处,服务区1处。

本项目设连接线1条,太和东互通式立交连接线长3.037km,采用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度10m的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连接线设涵洞10道。

2.2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共划分 1 个合同包,具体采购范围如下: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枕木

120*20*20cm

1828

2

托板

100*100*12cm

3000

3

圆木

160*15cm

700

2.3 供货起始时间:具体供货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计划截止时间以范围内完工时间为准。

2.4 供货地点: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鄂州机场二期工程EJTZ-1项目经理部。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可为生产厂家或经销商,须为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

3.4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3.4.1 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3.4.2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上一年度履约评价被交投集团公司或建设集团评为D级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6)近三年度被列入交投集团公司或建设集团“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3.5 申请人如成交,采购人将依据建设集团供应商履约评价相关管理办法对成交人进行考核。

3.5.1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供货能力、材料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履行良好的成交人,将被列为优秀或核心供应商(A或AA级),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后续合作任务的承接过程中可获得加分权力增加成交概率,且可以降低履约担保的缴纳比例。

3.5.2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供货能力、材料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履行较差的成交人,将被列为较差供应商(D级),一年内不得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3.5.3 有如下违约行为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同时对于有如下违约行为的成交人将被纳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1)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供应商资格;

(2)提供虚假材料参加采购活动、骗取中标,包括以他人名义投标;

(3)在采购活动中与其他供应商、采购人、评审专家串通,影响采购活动公平竞争;

(4)向采购人有关当事人、评审专家等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被查实的;

(5)供应商或为其服务的供应商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造成网络舆论、农民工聚众讨薪、越级上访、恶意举报、恶意诉讼、阻碍施工现场正常施工等,或以非法手段、渠道获取证据材料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和投诉,给公司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6)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造成项目经理部严重损失的;

(7)擅自变更或者终止合同;

(8)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或者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9)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将成交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或者分包人将项目再次分包;

(10)交付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对公司名誉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11)其他违反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或因其行为严重损害采购人利益的情形。

3.5.4 对于有上述3.5.3项所列违约行为的成交人,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清退出场,同时不免除成交人对已供货部分材料应承担的合同责任,履约担保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申请人,应当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ebidding/)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3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参与合同包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4.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300元/合同段,售后不退。

5.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7日10时00分。

5.2申请文件的递交方式:申请人应当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参与合同包将加密的电子申请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申请人完成申请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申请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5.3申请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4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且不召开预备会,申请人有任何疑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采购人。如申请人需要踏勘现场,踏勘期间,采购人将予以配合,但费用由申请人自理。在踏勘现场过程中,申请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

6.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路面分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大桥新区龚家铺110号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135*****817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7-********,133*****083

2024年10月10日


附件1: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合同包

资质要求

第1合同包

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注:1.申请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及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申请人,应提供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关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合同包

财务要求

第1合同包

方式一:
近三年每年的营业收入不少于 100 万元,近三年平均净资产不少于 20 万元。
方式二:
由银行出具(须有银行盖章)申请日前3个月内( 2024 年 7 月、 2024年 8 月、 2024 年 9 月)的单位账户流水证明,3个月月末账户余额平均值不少于1万元。
上述两种方式满足其中一种即可。

注:1.采用方式一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其所附资料只需证明其能满足财务最低要求即可。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若最近年度会计报表未出,则近三年时间往前推算一年。

2.采用方式二应附银行出具(须银行盖章)申请日前3个月内的单位账户流水证明。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合同包

业绩要求

第1合同包

近5年内承担过1个小型预制件托板或存梁辅助材料的供货业绩。

注:申请人应提供近5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来承担的类似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应含有:甲、乙方单位名称,供应材料品类,甲、乙方签字盖章等内容。如果合同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业绩内容,可由甲方出具有效证明。如无合同协议书或合同协议书及甲方证明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业绩内容,采购人在对申请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将不考虑该业绩。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合同包

信誉要求

第1合同包

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1、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上一年度履约评价被交投集团公司或建设集团评为D级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6)近三年度被列入交投集团公司或建设集团“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注:申请人对以上(1)、(2)、(4)信用状况应附指定网站截图。

标签: 辅助 预制 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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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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