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中药饮片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4年度中药饮片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福州市台江区苍霞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度中药饮片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采购单位 福州市台江区苍霞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 台江区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10日 16:5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6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2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福建省勤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31日 09:30
开标地点 福建省勤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北路思儿亭天骅大厦第8层18单元)
预算金额 ¥37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蔡兰涵、刘旺钟、伍聪华
项目联系电话 0591-********133*****815189*****583
采购单位 福州市台江区苍霞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福州市台江区嘉盛苑2号楼2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刘丹,0591-********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省勤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北路思儿亭天骅大厦第8层18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蔡兰涵、刘旺钟、伍聪华 ,0591-********133*****815

项目概况

福州市台江区苍霞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度中药饮片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勤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QS榕2024-021号

项目名称:福州市台江区苍霞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度中药饮片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7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7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分批次供货,具体以接到采购人通知时间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采购包2: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采购包3: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采购包4: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采购包5: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1日 至 2024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勤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报名方式如下:1、直接至福建省勤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北路思儿亭天骅大厦第8层18单元)办理。2、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将购买招标文件款汇到代理机构的购买招标文件账户,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附3)写明后将扫描件发至(*********@qq.com),未及时将《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发送至我公司,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勤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北路思儿亭天骅大厦第8层18单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2、3、4、5

明细

描述

(1)单位授权书

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2023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c.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c.投标截止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7)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评标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9)联合体协议(若有)

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10)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若为药品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②投标人若为药品生产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11)资格承诺函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1)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说明:①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②供应商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文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1:招标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

品目号

招标标的

数量

预算金额

投标保证金

备注

1

1-1

中药饮片采购及配送

1(批)

******

0元

/

2

2-1

中药饮片采购及配送

1(批)

******

0元

/

3

3-1

中药饮片采购及配送

1(批)

******

0元

/

4

4-1

中药饮片采购及配送

1(批)

******

0元

/

5

5-1

中药饮片采购及配送

1(批)

******

0元

/

注:

1、投标人可按采购包投标,对同一采购包内所有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采购包为单位。

2、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中标人违约。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3、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

附2:购买招标文件、缴纳招标服务费以及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购买招标文件、缴纳招标服务费以及提交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勤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银行账号:427*****1164

特别提示

1、请投标人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

3、若投标人同时投多个采购包,应按采购包金额分别汇款,并注明相应采购包,以便更有效地对投标保证金进行到账核实及退还,不得将多个采购包金额合起来汇款。

附3: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

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

领取时间: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联系人: E-mail: 所响应的采购包号:

手机: 电话: 传真:

邮寄地址: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台江区苍霞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嘉盛苑2号楼2层        

联系方式:刘丹,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勤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北路思儿亭天骅大厦第8层18单元             

联系方式:蔡兰涵、刘旺钟、伍聪华 ,0591-********133*****8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兰涵、刘旺钟、伍聪华

电 话:  0591-********133*****815189*****583

 

标签: 中药饮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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