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任村镇第三初级中学餐厅工程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林州市任村镇第三初级中学餐厅工程项目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林州市任村镇第三初级中学餐厅工程项目二次;
2.2 采购编号:LCGG2016-223/2
招标编号:LZYSG2016-144/2
2.3 建设地点:林州市任村镇第三初级中学院内;
2.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6工期要求: 45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贰级以上,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无在建工程(需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
3.4投标人须具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在有效期内的,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原件开标时提供);
3.5投标人报名前须登陆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电子信息登记,否则无法报名及下载相关文件,详情请查看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实行交易用户网上登记的通知”;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27日至2016年10月8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持规定的证件到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林州市红旗渠大道西段路北禧福苑临街楼西端)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售价 200 元/标段,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报名时须提交资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携带:
4.3.1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证、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职称证(需提供项目经理职称证有效的网上查询截图)及项目经理无在建证明;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及职称证(需提供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有效的网上查询截图);五大员的执业证或上岗证书;【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3.2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开户许可证证件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0月24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一厅(林州市红旗渠大道西段路北禧福苑临街楼西端二楼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踏勘现场
6.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6.2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林州市任村镇第三初级中学
地址:林州市任村镇盘阳村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话:
135*****084 代理机构: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林州市林滤大道西段时代花园
联 系 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
****-******* 监督电话:
****-******* 2016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