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国资委2024和2025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选聘公告

上海市长宁区国资委2024和2025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选聘公告

为做好财务决算审计机构选聘相关工作,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实施办法》(市政府第65号令),《市国资委聘用审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沪国资委办发〔2021〕8号)相关内容,结合我区工作实际,上海市长宁区国资委拟开展区属国有(集体)企业2024和2025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选聘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上海市长宁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涉及标的

本年招采标的分6个标的:

第一标的:上海东虹桥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标的:上海服装(集团)有限公司。

第三标的:上海九华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第四标的:上海万宏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第五标的:上海长宁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第六标的:上海长宁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三、委托事项

(一)对下列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或复核并出具审计报告或专项复核报告。

1、审计并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合并及母公司年度主要财务决算报表;

2、复核并出具专项复核报告:

(1)目标责任书中相关量化指标考核情况;

(2)任期考核目标中相关量化指标考核情况;

(3)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年度执行情况;

(4)区管企业领导人员三年任期薪酬发放情况。

(二)对企业开展内控测试并出具内控测试报告。

按照上海市国资委决算审计内控测试的工作要求确定测评企业和流程。

(三) 对企业开展财务评价并出具财务评价书。

结合财务数据,分析区管企业的运营情况。

(四) 市国资委和区国资委有关决算审计的其他要求。

四、投标机构要求

1、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上海市2024-2025年度审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入围的机构;

2、每个审计机构最多只能参与两个标的投标。

五、保密及相关要求

1、对执业过程中知悉的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能够严格保密,未经被检查单位同意,不得将其知悉的商业秘密及相关资料对外泄露。

2、承接业务后,能保证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项目主审以及签字会计师等主要人员稳定,且审计团队人员组成不发生较大变化。

六、其他说明

审计机构明确后,我们拟采用合同一年一签的方式,即与本次选聘的审计机构签订2024年度决算审计服务合同,同时该机构享有2025年度优先续约的权利。

七、投标时间及联系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3日17: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应标文件寄送方式:文件密封后加盖公章(密封件封面注明:长宁决算审计第*标的)。

3、文件寄送地址:长宁路599号902室

4、联系人:夏老师 电话:********

王老师 电话:********

5、邮政编码:******


附件一:标的企业基本情况及财务决算审计机构其他要求

附件二:应标材料要求



附件一: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及财务决算审计机构其他要求


标的情况 2024年度资产总额预计(亿元) 2024年度报表户数预计
第一标的 上海东虹桥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67 23
第二标的 上海服装(集团)有限公司 37 43
第三标的 上海九华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20 38
第四标的 上海万宏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3 68
第五标的 上海长宁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9 12
第六标的 上海长宁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47 7

附件二:

应标材料要求

所有投标文件须以密封的形式递交。其中,一份标书对应一个标的。标书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技术标部分包括项目实施方案、项目人员配备、工作质量保证措施、其他增值服务等内容;

2、价格标部分主要包括对项目的收费标准和报价等内容;

3、服务承诺:包括投标真实性承诺、履约承诺、保密承诺、服务承诺等;

4、证明材料:

①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2024-2025年度审计服务定点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

②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执业证书复印件、2023年年检信息;

③拟派出项目组人员构成以及项目负责人、主要成员简介与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

④事务所及项目人员符合拟投标项目的人数等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

5、联系方式及其他。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财务决算 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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