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募大同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老年人照护中心运营方的公告
关于招募大同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老年人照护中心运营方的公告
为规范小区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管理与运营工作,促进全区养老服务业发展,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便利的服务。大同区民政局决定公开招募有爱心、有意愿、有条件、有能力的社会专业机构托管运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老年人照护中心)。
一、参与主体
(一)正式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二)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责任意识,热心养老服务事业。
(三)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服务能力,能够结合自身特长、优势提供社区基本养老服务。
(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记录,无违法乱纪行为。
二、托管运营项目
(一)托管运营项目(4处):
序号 | 项目地址 | 管理属地 | 配建面积(㎡) | 使用年限 |
1 | 大同区高平街 | 高平街道 | 1357.85 | 3 |
2 | 大同区规划街 | 庆葡街道 | 1433.32 | 3 |
3 | 大同区新乐街 | 新华街道 | 1394.88 | 3 |
4 | 大同区英才路 | 林源街道 | 1173.7 | 3 |
(二)托管运营要求
1、本项目场所及基础设施由大同区民政局提供,服务团队、企业文化、装修装饰和设备进场由运营方提供。运营基础项目需包含社区居家养老活动中心的各项服务:1、娱乐类(老年课程、棋牌、书画等),2、医养类(康复、问诊、各项理疗服务及配套服务),3、生活类(配餐、六助服务、上门等各项服务),4、咨询类(精神慰藉、陪伴),5、照料类(日间照料等)6、其它类(各种公益活动、志愿者活动、赞助商活动等)。
2、照护中心合同年限为3年,期间基础设施免费三年(水电、物业、取暖等费用由经营者承担),期间若达不到运营要求,无条件服从主管部门要求退出的决定。该项目用房仅供用于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不得改变养老用途,不得挤占、挪用,否则收回无偿所有权。
3、本项目应遵循公益性宗旨,棋牌室、图书阅览室、书画室、老年课程、健康评估等基本养老服务项目应免费提供,日间照料、生活服务、适老化设备租赁售卖、康复、理疗等项目对辖区老年人应低偿收费。内设老年食堂应微利经营,提倡为高龄、失能老年人适当减免餐饮费用。
4、装修装饰及运营应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收回无偿用房。
5、经营老年食堂应取得监管部门要求的《食品卫生经营许可证》及其他证件,工作人员需持有健康证,应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要求。
6、照护中心运营后,每天服务时长应不少于9小时,周六和节假日(除春节、中秋节法定假日外)照常开放。
7、本项目优先选择同时运营4个照护中心的意向单位。
三、项目申报
意向单位应按照项目要求进行申报,于2024年10月18日前携带相关资质、运营方案、文化设计、进场设备清单到大庆市大同区同庆街111号大同区民政局208办公室报名。
咨询人:王主任 ???????咨询电话:135*****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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