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区城区第四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厂区部分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永川区城区第四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厂区部分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永川区城区第四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已由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永发改审批〔2020〕3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永川区惠永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永川区惠永水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永川区城区第四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厂区部分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永川区大安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净水厂工程、供水调度、水质检测等配套用房。供水调度、水质检测等配套用房:1座,地上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8700平方米。净水厂工程:净水厂规划设计总规模30万立方米/d,一期建设规模10万立方米/d。部分建、构筑物土建规模30万立方米/d,设备安装10万立方米/d。净水厂包括常规处理、污泥处理以及水厂配套的高低压变配电系统、仪表及PLC自动控制系统、安防系统和水厂总平面布置等。净水厂主要建、构筑物包括:格栅及预臭氧接触池、折板絮凝平流沉淀池、后臭氧接触池、炭砂滤池、清水池、吸水井及二级泵房、鼓风机房、加氯间、加矾间、臭氧发生器间、排水池、中和池、回收池、排泥池、浓缩池、平衡池、脱水机房、机修间、大门及门卫室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04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净水厂工程、供水调度、水质检测等配套用房的设计(含BIM)、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验收合格并移交使用,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保修工作和本项目招标期内招标人发出的澄清(答疑)及修改(补遗)等通知文件、技术交底等。具体范围如下:
(1)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全部设计(包括编制BIM设计、施工、运维三阶段应用)、装修设计以及工程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及后期服务,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报批工作;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图,完成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完工阶段、完工验收、交付使用直至缺陷责任期结束、配合完成竣工验收。
(2)施工:包括施工、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及安装、调试(若有),直至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所有工作。由招标人招标采购的其他工程及设备(如有),纳入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承包人应给予相应配合,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3)总承包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等全面管控和负责,完成本项目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发包人接收使用。各阶段设计成果必须经过发包人审定后方可实施。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招标由项目业主和总承包人共同招标,招标文件等必须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7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130日历天;
施工工期:60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①和②项资质条件:
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下列A资质或同时具备B和C两项资质
A.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C.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3家,并均为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联合体投标,须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协议分工中负责施工的单位。其他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项内容。
招标人: | 重庆市永川区惠永水务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永川区永泰路401号 | 地址: | 重庆市江北五里店重咨大厦A栋 |
联系人: | 蒋老师 | 联系人: | 刘先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36*****863 | 联系电话: | 023-********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永川区城区第四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厂区部分(EPC总承包)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永川支行 | |
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永川支行 | |
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 |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川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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