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型管桩、方桩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关于《新型管桩、方桩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和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报送《关于给予和县圆方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新型管桩、方桩项目节能报告审批的函》和相关资料已收悉,并通过专家组审查,现根据马鞍山市节能环保产业协会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和县圆方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新型管桩、方桩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代码:2312-******-04-01-******

二、和县圆方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拟在和县经开区绿建园投资建设新型管桩、方桩项目,建设生产车间、办公楼和宿舍楼等,配套建设给排水、变配电消防、环保等公用辅助设施。购置安装搅拌机、蒸压釜等生产及辅助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新型管桩、方桩300万米的生产能力。总投资估算*****万元。项目建成后,年消耗电力1073.13万千瓦时,蒸汽*****吨,液化石油气2985.67千克、柴油1.26吨、新水5.95万吨,年综合能源消费8236.54tce(当量值)/*****.73tce(等价值)。

三、项目建设单位应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措施:

1.响应政府号召选用变频起动电机。

2.节能管理措施方面要制定能源耗用及节能工作规划,建立健全能源计量、统计制度,定期上报能源使用情况。

3.依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设置能源管理机构,建立、实施、保持能源管理体系,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效率;依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通则》要求配备能源计量器具。

四、你单位应根据本审查意见和《和县圆方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新型管桩、方桩项目节能报告》要求,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期间如果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能效水平、能源消费量等发生重大变动应按照相关规定重新进行节能审查;在项目投入使用前应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和报备。

五、我委将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适时进行跟踪检查。

附件:

1、和县圆方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新型管桩、方桩项目节能报告

2、和县圆方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新型管桩、方桩项目节能报告评审报告

2024年9月3日

和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报送《关于给予和县圆方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新型管桩、方桩项目节能报告审批的函》和相关资料已收悉,并通过专家组审查,现根据马鞍山市节能环保产业协会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和县圆方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新型管桩、方桩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代码:2312-******-04-01-******

二、和县圆方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拟在和县经开区绿建园投资建设新型管桩、方桩项目,建设生产车间、办公楼和宿舍楼等,配套建设给排水、变配电消防、环保等公用辅助设施。购置安装搅拌机、蒸压釜等生产及辅助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新型管桩、方桩300万米的生产能力。总投资估算*****万元。项目建成后,年消耗电力1073.13万千瓦时,蒸汽*****吨,液化石油气2985.67千克、柴油1.26吨、新水5.95万吨,年综合能源消费8236.54tce(当量值)/*****.73tce(等价值)。

三、项目建设单位应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措施:

1.响应政府号召选用变频起动电机。

2.节能管理措施方面要制定能源耗用及节能工作规划,建立健全能源计量、统计制度,定期上报能源使用情况。

3.依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设置能源管理机构,建立、实施、保持能源管理体系,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效率;依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通则》要求配备能源计量器具。

四、你单位应根据本审查意见和《和县圆方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新型管桩、方桩项目节能报告》要求,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期间如果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能效水平、能源消费量等发生重大变动应按照相关规定重新进行节能审查;在项目投入使用前应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和报备。

五、我委将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适时进行跟踪检查。

附件:

1、和县圆方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新型管桩、方桩项目节能报告

2、和县圆方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新型管桩、方桩项目节能报告评审报告

2024年9月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新型管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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