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行政审批局关于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的公告
简阳市行政审批局关于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的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为提高市行政审批局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促进依法办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在党政机关的作用,拟聘请2个律师事务所各1名律师作为市行政审批局法律顾问。
一、服务内容
(一)为市行政审批局的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二)参与市行政审批局重点项目的研究、论证和重要规范性文件、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三)参与、代理市行政审批局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民商事案件或者疑难信访案件的研究讨论;
(四)协助市行政审批局处理重大涉法事件,起草有关法律文书或法律意见书;
(五)受市行政审批局委托,参加重大项目的谈判、合同和协议的签订等工作;
(六)对涉及市行政审批局的社会公共事件、规章制度、重大行政审批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七)办理市行政审批局交办或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合同期限和服务方式
(一)法律顾问聘期2年。每所律师事务所指派1名律师担任简阳市行政审批局法律顾问。
(二)服务方式:服务方式采取不定期方式。市行政审批局政策法规科具体负责法律顾问的工作开展、考核和评价等工作。每名法律顾问需要每周1天固定方式在岗提供法律服务。
三、指派律师资质要求与服务承诺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二)具有良好的法学理论素养,从事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等领域的教学、研究或法律服务工作5年以上,具有教授、研究员等高级职称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三)熟悉市情、民情、社情,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具备行政诉讼、行政审批方面法律实务经验,且有显著办案经验成果的优先考虑;
(四)热心服务于法律服务事业,有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拥有五年以上律师或法律相关工作的从业经验;
(五)年龄一般应在30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六)律师最近三年无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等不良行为。
四、服务费用
(一)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的费用为5万元∕年。
(二)案件代理费按照规定优惠收取。
五、报名时间
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5日下午17:00止。
六、申请人在报名时须提供
1、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提交公告“附件”及相关材料(填写完毕)。逾期交投或交投不符合规定的申请文件恕不接受,并视为放弃。
七、报名地点
简阳市行政审批局二楼政策法规科办公室(具体地址: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射洪坝街道人民路10号)。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 ,电子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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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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