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奎屯中医院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兵团奎屯中医院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兵团奎屯中医院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2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7S[2024]1136号
项目名称:兵团奎屯中医院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兵团奎屯中医院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方式(交钥匙工程),由中标的总承包单位参考项目基本情况,负责对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含所有材料、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等)、施工(包含全部土建及安装工程,原污水设施设备拆除、转运、处置、利旧建构筑物及设施设备的修缮等),临时排放措施设计建设及调试,全系统达标排放调试直至环保验收等专项验收合格,竣工验收合格后将满足设计要求及国家标准的污水处理工程整体移交采购人,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以及采购人要求增加的其他工作等所有内容,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管控和负责。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包 1,计划总工期:35日历天,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的全部内容,通过施工图审查并提供施工图预算。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文);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8)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
(9)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和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
(10)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的通知》(兵财库[2022]33号)、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供应商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设计资质: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①项目总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证书(专业:环保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②设计负责人:具有环保或给水排水专业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③施工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④若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符合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允许兼任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将共同的联合体协议一并提交采购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共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本项目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10月22日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兵团政采云http://ccgp-bingtuan.gov.cn/网上不见面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兵团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兵团政府采购网(http://ccgp-bingtuan.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请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获取栏目。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奎屯中医院
地 址:奎屯市伊犁路一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张培
项目联系方式:09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奎屯市大地中央广场35栋21层
传 真:
项目联系人:代安林
项目联系方式:0992-*******
标签: 理设施升级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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