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 更新时间:2024/10/10 17:54:34 阅读:23次 ]
目 录
第一部分:玉林市妇幼保健院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玉林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玉林市妇幼保健院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玉林市妇幼保健院是国家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医院创建于1978年,是一家集医疗、保健、教学为一体的妇幼保健院,主要担负着玉林地区及周边各地妇女儿童的临床诊疗、保健预防、健康教育等任务,同时也承担了基层妇幼健康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妇幼卫生信息收集等公共卫生职能。1994年成为全市首家“爱婴医院”;2009年成立了玉林市妇幼保健院;同年成为玉林市首家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2019年,医院顺利通过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等级复评审。医院位于玉林市清宁路290号,医疗业务用房的建筑面积
*****平方米,行政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3641平方米,医院占地面积约200亩的新院区正在建设中。
医院成立有三大业务部,即孕产保健部、儿童保健部、妇女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开设有产科、妇科、新生儿科、儿科、外科、麻醉科、生殖医学中心、乳腺疾病专科门诊、复发性流产专科门诊、妇科门诊、儿科门诊、感染性疾病门诊、急诊医学科、眼耳鼻喉科、口腔科、内科和中西医结合门诊、中医妇产科及发热门诊等临床科室,优生遗传科、儿童保健科及妇女保健科等保健科室,遗传实验室、超声医学科、检验科、放射影像科、病理科等辅助科室。其中,产科是全市龙头专科,开展的无痛分娩等技术已形成特色;新生儿科是玉林市优势医疗专科,在早产儿特别是低出生体重儿的救治水平处于全市领先水平。妇幼健康服务工作取得新成效,医院公益性进一步彰显。2022年被列入政府绩效考核的2项指标,2项均排在全区第2。实施的妇幼项目32个指标中,有31个获得自治区级优秀,1个合格。我院在市直单位10个“差优评”指标中均为优秀,辖区妇幼健康工作得到稳步推进。
我院是玉林市唯一一家具有产前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玉林市产前筛查定点医疗机构、玉林市产科急救中心、玉林市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玉林市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地中海贫血产前诊断中心、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定点医疗机构等均挂靠在我院,同时我院还获得自治区卫健委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自治区司法厅批准开展的亲权鉴定技术。玉林市不孕不育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玉林市儿童孤独症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成为玉林市第一批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产科、生殖医学科分别成为广西医疗卫生重点(培育)学科、第一批玉林市妇幼健康服务市级重点学科。
医院拥有先进的医疗装备和强大的专家队伍以及全新的服务理念、温馨的就医环境,极大地提高了综合服务水平和质量,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儿童优先,母亲安全”。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此次决算的单位为:玉林市妇幼保健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玉林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报表详见附件:玉林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2678.9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2678.91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34.11万元,降低8.0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78.91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34.11万元,降低8.04%,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支出(类)的公共卫生支出减少了。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5.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2678.9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2678.91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34.11万元,下降8.04%。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 卫生健康支出(类)2385.3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65.98万元,下降10.03%,主要原因是公共卫生支出减少了。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26.54万元:主要用于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有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3.54万元,增长17.38%,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等。
3.住房保障支出(类)67.0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49万元,降低2.18%,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公积金缴存数变少。
4.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78.91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34.11万元,降低8.04%。其中:基本支出1128.04万元,项目支出1550.87万元。
玉林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27.02万元,支出决算为2678.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1.84%。
(一)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765.83万元,支出决算为2385.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66%,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1550.88万元年中下达。主要用于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94.18万元,支出决算为226.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66%,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2.36万元年中下达。主要用于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有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7.01万元,支出决算为67.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结余分配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28.04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914.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36%,主要原因是伙食补助费支出31.20万元年中下达。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01.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04%,主要原因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调减32.19万元,专用材料费支出调增并追加41.42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2.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0.62%,主要原因是退休费支出调减57.80万元,抚恤金支出调增20.26万元、生活补助支出调增并追加91.15万元。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玉林市妇幼保健院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 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玉林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玉林市妇幼保健院机关、 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0万元。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玉林市妇幼保健院、0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 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比上年增加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 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11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14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880.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3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3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市级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等14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80.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年度共有14个预算项目,预算金额为1880.91万元,全年预算执行数为472.1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疫情防控资金使用;二是用于重大传染病防控;三是用于可转换ICU设备购置项目、中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等。本年有三个项目执行数为0万元,指标在2023年度录入,未在2023年12月31日支付,结转至下年。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 14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0%;0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0个项目评为三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0个项目评为四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评价过程中发现对项目指标了解得不够透彻;二是年初做预算项目入库时,对指标的设置不够准确。下一步改进措施:通过深入了解项目立项依据和背景,明确项目目标,合理全面的设置项目指标。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医务人员疫情防控临时性工作补助”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7.05万元,执行数为47.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及时发放完成符合条件的医务人员补助,体现党中央、各级政府对相关医务人员的关爱;二是参与相关补助人员满意度达90%以上。
(3)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自评等级为一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玉林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玉林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玉林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附件:
玉林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