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长春文博旅游重点活动营销推广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2024长春文博旅游重点活动营销推广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2024长春文博旅游重点活动营销推广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YZB2024-10-14【FW】;
2.采购项目编号:JM-2024-09-*****;
3.项目名称:2024长春文博旅游重点活动营销推广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预算金额:******元;
7.最高限价:******元;
8.采购需求:(1)中标人需在抖音社交媒体平台开展长春文博场馆相关宣传推广,围绕我市文博旅游资源,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历史、建筑、馆藏等核心要素开展营销推广,把文博旅游作为讲好长春故事的重要载体。具体包括策划整体推广方案,图文、视频内容设计更新、创作管理以及广告投放,抖音达人推广等服务内容。(2)中标人需组织抖音达人和博主制作系列精品启动宣传视频在各类视频平台发布不低于100条,对发布的视频传播力指数进行实时监测,对优质视频及时进行流量加热,确保推广效果。服务期间视频总浏览量需不低于800万,总点赞数不少于4万,转发数2万次以上;同时组织素人团队自创视频发布量不少于200条。(3)中标人需在推广结束后提供一份监测数据分析报告,包括基本数据分析报表,对粉丝数、点赞量、评论量、转载量、互动率、播放量等指标进行综合分析和复盘,及时梳理问题并提出应对建议。
9.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10.合同履行期限:合同订立后 5 天内开始,期限 15天;
11.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
(7)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近三年(2021年-至今)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6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版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
3.未进行网上注册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4.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5.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以下资料须在“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时的附件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中小企业声明函(财库﹝2020﹞46 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6999号AB栋101室2楼开标2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操作。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无法完成办理的,后果自负。
4.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技术咨询:投标人须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投标。
办理联系电话:0431-********-8018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0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6999号AB栋101室2楼开标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本次磋商采用线上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线上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平台。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 分钟内完成解密。
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谊民路966号
联系人:曹昊
联系电话: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建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硅谷大街与飞跃路交汇处上城财富源A座4楼452室
联系人:沙庆非
联系电话:0431-********-608
3.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沙庆非
电话:0431-********-608
4.监督部门: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电话:0431-********
来源:吉林省建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初审:沙庆非
复审:曹昊
终审:吴巍
附件信息:
招标
|
吉林省建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