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提升项目的采购公告
江门市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提升项目的采购公告
采购人对“蓬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提升项目”进行公告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持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升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及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能力,采购人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提升项目。
(二)项目要求
1.支持建设维权援助服务站点、协助举办专利侵权行政裁决培训班不少于1场、协助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例评选活动及办案经验交流活动各不少于1次、针对有需求的企业出具海外知识产权预警分析不少于2份、协助开展广交会线上知识产权侵权排查1次、协助开展重点市场知识产权侵权排查1次、针对专利行政执法过程中的专利侵权判定技术问题出具《专利侵权判定咨询意见书》、提供知识产权侵权判定等咨询。
2.供应商须提供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提升项目的方案。
3.项目总费用包含项目工作人员的劳务费、食宿费、交通费及由此产生的费用等。
4.成交供应商须专款专用,在项目结束前须向采购人提交验收报告及项目支出明细票据。
(三)服务期限
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至2025年6月30日。
(四)付款方式
本项目总价固定不变,中标后,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确定支付方式。
二、供应商的资格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资格凭证。(分公司采购,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江门”(http://xyjm.jiangmen.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报告,否则视为该项资质不通过。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采购及提供服务。
三、采购要求
(一)报价要求
本项目价格(含税)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供应商报价时需提供详细的费用预算明细表(即包括单价金额、总价金额),报价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二)资料提交要求
1.供应商须提交本采购项目的方案及有关资料。
2.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24年10月14日前向采购人咨询详细情况并提交有关资料,资料收集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下午5时30分。资料递交地点为江门市蓬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五楼办公室。
四、评选办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比对项目方案确认采购项目的成交供应商,请供应商根据项目要求提供方案及有关资料,否则无效。
五、其他事项
1.本采购公告中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供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到现场实地查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六、联系方式
如供应商有疑问,请于2024年10月14日前将疑问内容以电话方式联络本单位,联系电话:0750-*******。
江门市蓬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0日
标签: 知识产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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