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5S”示范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5S”示范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5S”示范区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5S”示范区建设项目 招标人为 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5S”示范区建设项目 进行自愿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5S”示范区建设项目。

2.2 项目地点: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所属的4个风电场(包括马斜风电场、旗狮风电场、嘉儒风电场、泽岐风电场)。

2.3 招标范围:升压站办公区域、升压站场容场貌提升、仓库及工器具等物资采购安装;安全文明设施设计服务。

2.3 交货时间、地点:

(1)交货时间:

a.投标人应进场开展现场勘查,同时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标识于15日内提供仓库内警示标识、定制线、物料卡等设计,一个月内完成所有安全标识、目视化管理、职业健康、设备标识、安全警示与防护标识等设计。

b.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投标人应在甲方下单后,10日内完成供货至甲方指定位置。

(2)交货地点:

中标人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位置,并负责卸货、清点、安装等。

(3)采购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4)安装工期:设计方案确认之日起60天内完成4个风电场的“5S”建设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并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对上述招标项目的投标,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其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如下: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承担本项目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3 业绩要求:

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至少有1个关于“5S”或安全标准化设计或货物的业绩。

【业绩证明要求提供投标人合同(或技术协议)关键页(型号、签章等),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能体现业绩特征的,应补充提交其他证明资料】。

3.4 信誉要求:

(1)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或由投标产品引起的安全事故(以住建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能源局、国家安监总局等有关部门网站公开通报为准)。

(2)投标人未处于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

(3)投标截止时间日评标委员会查询投标人(不含分支机构)未被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站(shixin.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截止时间日评标委员会查询投标人(不含分支机构)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6)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根据《关于颁布<关于建设行政处罚中适用听证程序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规定>的通知》(闽建法〔2001〕206号),暂定金额为10万元及以上)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

注:信誉要求第(1)项在投标时由投标人进行承诺,若中标后发现投标人所作的承诺与事实不符(重大质量问题的认定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由拟投标产品引起的安全事故的认定以住建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药监总局、国家能源局、国家安监总局等有关部门网站公开通报为准),招标人可随时无条件解除合同并要求投标人承担合同解除造成的一切损失;信誉要求第(2)(5)(6)项和财务要求在投标时由投标人进行承诺,若中标后发现投标人所作的承诺与事实不符,招标人可随时无条件解除合同并要求投标人承担合同解除造成的一切损失。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4年10月10日(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年10月15日17:00前(北京时间)(节假日照常发售),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招标集团分区(网址:https://fjzb.fycbid.cn/#/home)办理企业免费注册手续。企业注册审核通过后,选择本项目招标公告界面办理购买并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手续(包括可以下载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有关澄清、答疑和补充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采购)文件。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2 潜在投标人完成注册并办理购买招标(采购)文件手续时,可以通过网银或电汇或银行转账等方式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以网银方式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的系统可自动到账,系统即可自动开通招标(采购)文件下载功能;若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则潜在投标人还必须将缴款凭证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招投标平台,财务人员确认到账后,系统方可开通招标(采购)文件下载功能),具体操作流程请登录《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招标集团分区》的“下载专区”下载“2.0投标企业全流程操作手册”或直接咨询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工作人员(咨询电话:**********;咨询QQ群:******************)。未办理注册手续并购买、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的电子招投标活动。

4.3投标人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开展的电子招投标活动,必须办理经福建CA(福建省数字安全证书管理有限公司)认证适用于“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的数字安全证书和电子印章。福建省数字证书受理中心(咨询电话:0591-********)。

5.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解密及电子开标

5.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tbf格式)上传到《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招标集团分区》,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格式上传电子投标文件(tbf格式)视同为该投标人放弃投标,则相应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投标人是否已按规定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tbf格式),以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显示数据为准。同时将保存有未用数字证书加密的应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ntbf格式)U盘(单独用信封或文件袋包封),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或邮寄至开标现场(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四楼本项目开标厅)。纸质投标文件或应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则纸质投标文件或应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5.2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24年10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后45分钟内为各投标人解密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tbf格式)的时间,各投标人须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招标集团分区》,使用各自注册的企业账号登录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找到对应开标项目,插入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CA电子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操作。投标人可以在异地(包括投标人所在单位,即无须在开标现场)按照操作流程实现远程网络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以应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及纸质投标文件进行开标。

6、开标时间、地点:2024年10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在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四楼本项目开标室开标。

7、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咨询或澄清的,请在2024年10月16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以信函、电子邮件或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招标集团分区提出,并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的更正或补充(如有)以及中标结果的通知,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招标集团分区(网址:https://fjzb.fycbid.cn/#/home)发布,请投标人自行关注。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五四路新华都大厦北楼23层;

电话:188*****002;邮箱:chenhuanhua126@126.com;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31

电话:0591-********

联系人:李卉、林游、庄铃强

电子信箱:********@sina.com

本项目标书费汇入及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如下:

户 名: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118*****010*******

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西门支行

监管部门名称: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591-********

标签: 5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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