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论证公告

医疗设备论证公告

2024/10/10


鹤山市人民医院就下列医疗设备进行采购前论证,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采购项目名称、数量

序号

项目编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万元)

保修期

备注

1

2024-J21

电动起立床

2

6

不小于两年


2

2024-J22

熏蒸治疗仪(双喷头)

1

3.5

不小于两年


3

2024-J23

壁挂式全科诊断仪系统(组合式诊断系统)

2

3.18

不小于两年


4

2024-J24

床单位消毒机

1

1.58

不小于两年


5

2024-J25

标本冷藏柜

2

9

不小于两年


6

2024-J26

升温仪(升温系统)

2

6.4

不小于两年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为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机构;

2、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具备有效的厂家授权证明材料(如代理经销商);

4、所投产品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明(如需)。

三、供应商报名需按以下顺序提交资料并加盖公章,资料完整方为有效报名:

1、设备市场调研表(含设备名称(需按注册证名称)、规格型号、价格、产地、保修期、供货期、联系方式等);

2、设备配置及技术参数;

3、售后服务、方案;

4、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5、有关授权(生产、代理或者经销资格证明,业务员授权书);

6、供应商、生产商有关证件(包括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生产)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等);

7、产品用户名单及彩页;

8、所报产品需提供2021年以来在珠三角地区二甲以上医院(不少于三家)该产品的销售合同(须附上配置清单)。

以上资料先按顺序扫描成PDF文件,其中市场调研表、技术参数、配置清单这三份提供可编辑的电子word版,以上资料发送到邮箱**********@qq.com,再送一份纸质版的资料(盖章)到我院物流中心二楼采购中心。

四、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6日17点止;

2、报名地点:鹤山市人民医院物流中心二楼采购中心,报名成功以收到纸质版报名资料为准。

五、论证时间及地点:资格审定后拟两周内组织论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小姐0750-*******

鹤山市人民医院

2024年10月10日


附件1:市场调研表(设备).xlsx


  • 标签: 医疗设备 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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