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气改造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暖气改造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洛阳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服务中心暖气改造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升龙城26号楼2108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2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1、项目名称:洛阳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服务中心暖气改造项目(二次)
2、采购编号:LYLW-2024-021
二、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为洛阳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服务中心暖气改造项目(二次),主要内容包括:第五休养所室内散热器,阀门井内阀组,楼顶供水管,家属院入户阀组改造、第七休养所公用部分管网改造等工作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2、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财政资金;预算控制金额:******.66元;
3、项目范围:本项目磋商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4、工期:25日历天;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6、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10、是否接受转包分包:否。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接受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函,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供应商在响应时,须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磋商文件格式),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未按要求提供的投标无效)。
4、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四、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现场获取: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到场的,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落款时间需在获取磋商文件期限内,内容必须清晰可辩,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3、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升龙城26号楼2109室开标室
六、磋商时间、地点
1、磋商时间:2024年10月22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2、磋商地点: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升龙城26号楼2109室开标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洛阳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服务中心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丽春西路10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33*****1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洛阳力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升龙城26号楼2108室
联系人:闫女士
电 话:0379-********
邮 箱:lylwgczx@126.com
洛阳力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0日
标签: 暖气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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