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救灾备荒种子储备招标公告
2016年度救灾备荒种子储备招标公告
桂阳县农业局2016年度救灾备荒种子储备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
邀请公告
桂阳县农业局的2016年度救灾备荒种子储备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桂财采计********53委托代理编号:HNZT-2016CZZF119)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桂阳县农业局2016年度救灾备荒种子储备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
2、政府采购编号:桂财采计********53
采购计划编号:HNZT-2016CZZF119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公斤) | 储备补助总费用(万元) | |
/ | 桂阳县农业局2016年度救灾备荒种子储备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 | 杂交玉米 | 30000 | 40 |
杂交水稻 | 80000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2.1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备注:如投标单位所在省市已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改革的,要求提供三证合一后的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2要求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或负责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和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自己参加投标的,要求提供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3要求投标人提供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本投标单位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只查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的档案记录)的证明材料;
2.4要求投标人具有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证件如正在办理换证等手续,须提供办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信誉好,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并愿意承担种子储备任务及风险;
2.5要求投标人配备经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种子检验、加工、储藏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技术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
2.6要求投标人拟投标品种近三年内在郴州市范围大面积种植或参加了市、县级品种展示、示范,且展示、示范效果好(种子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质证件及材料要求真实、有效,如有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一经查实,将提交相关监督部门予以处理。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16年10月9日起至2016年10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携带单位介绍信、附件中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及本章“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规定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和附件中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带原件留原件,其他带原件留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到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谈判采购文件。
(2)谈判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3日 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 年10月1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地点为桂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六、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桂阳县农业局
联系人:李光录电话:132*****748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廖 婵电话/传真:****-*******
地址:郴州市南岭大道108号郴州市市场服务中心3栋1楼(华天酒店旁边)
日期:2016年10月9日
附件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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