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大营镇五间房李村道路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
告
(招标编号:YKZX-2024--036)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大营镇五间房李村道路维修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38.032622 万元,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
实验区大营镇大营镇五间房李村委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已具备招标条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大营镇五间房李村道路维修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大营镇五间房李村道路维修改造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详见七、其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0 月 16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网上报名方式:将符合上述要求的所有报名资料(须为清晰可辩的扫描件并
加盖公章)按顺序扫描为一个电子文档(包含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后发送至邮箱
(16350902@qq.com),再与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联系(18337135552),待确认收到符合要求的
报名资料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告知其后续信息录入及交费方式,信息录入及交费后方为报名
成功,超出报名时间后发出的资料不予受理,请各潜在投标人注意上述报名时间节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21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 31 号新华书店广场 B 座 4 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21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 31 号新华书店广场 B 座 4 层
七、其他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大营镇五间房李村道路维修改造工程各潜在供应商请在规
定时间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及资料,并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 14 时 30 分 00 分(北京时间)
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KZX-2024--036
2、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大营镇五间房李村道路维修改造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80,326.22 元
最高限价:380,326.22 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1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大营镇五间房李村道路维修改造工程 380,326.22 元
380,326.22 元 是 380,326.22 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工期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大营镇五间房李村道路维修改造工程(工程量清
单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5.2 工期:30 日历天 ;
5.3 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相关规定合格标准;
5.4 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区域;
5.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 1 个标段。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8、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
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 根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财政审计局(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落实 2022 年政府
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郑港财〔2022〕56 号),供应商无需再提供相关财务
状况、社保资金等证明资料,仅需如实提供书面承诺符合资格条件且无纳税、社保、重大违
法等方面失信记录以及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能力的声明函(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
件),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2 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
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
部门核发有效的公路工程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或市政工程二级(含以上级)
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项目;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
供自 2024 年 1 月以来任意 1 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3.3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
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7〕141 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4〕68 号),
除提供声明函外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
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4 信誉要求: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禁止参
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5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
参加同一项目的招标(提供相关承诺);
3.6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投标人可自 2024 年 10 月 10 日至 2023 年 10 月 16 日,每天上午 9:00~12:00,下午
14:30~17: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通过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招标
文件售价 500 元/套,售后不退。
2.投标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3、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3.6”
要求的所有资料。
3.网上报名方式:将符合上述要求的所有报名资料(须为清晰可辩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按
顺序扫描为一个电子文档(包含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后发送至邮箱(16350902@qq.com),
再与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联系(18337135552),待确认收到符合要求的报名资料后,招标代理
机构将告知其后续信息录入及交费方式,信息录入及交费后方为报名成功,超出报名时间后
发出的资料不予受理,请各潜在投标人注意上述报名时间节点。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4 年 10 月 21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 31 号新华书店广场 B 座 4 层
五、响应文件开启
1.开启时间:2024 年 10 月 21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 31 号新华书店广场 B 座 4 层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同时发
布。
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大营镇大营镇五间房李村委会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大营镇大营镇五间房李村委会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135926072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焱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台湾科技园 A10 号楼 406 室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183371355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18337135552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大营镇大营镇五间房李村委会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大营镇大营镇五间房李村委会
联 系 人:李老师
电 话:1359260720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焱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台湾科技园 A10 号楼 406 室
联 系 人: 刘女士
电 话: 18337135552
电子邮件: 235009866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