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桂东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的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桂东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的公告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办发〔2024〕71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根据我县实际,现将我县2024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遴选条件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聚焦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发展人才需求,按照“自主申报、县级遴选、市级认定、省级备案”的程序,公开、公平、公正遴选培训机构。
二、实施单位
桂东县农业农村局
三、培训任务
桂东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为100人,分2班实施。其中围绕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50人,脱贫地区致富能力提升50人。统筹开展农民综合素养提升整村推进行动培训。
四、遴选条件
入选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http://www.ngx.net.cn)培训基地库中的农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均可参加遴选。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教育培训资质,有多年农民培育工作经验,能够根据文件要求提供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培训方案、教学管理等方案。
(二)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育项目及资金管理规定,能提供资金使用计划。
(三)具备满足开展农民教育培训的固定办公场所、培训场所、教学设施设备和农民教育培训实训基地;有稳定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培训机构需聘请在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高素质农民师资信息库中注册的老师授课;具有开设涉农专业教育和农民教育培训的经验以及进行长期跟踪指导和服务的组织能力。
(四)愿意在高素质农民培育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并具有实行信息化管理的条件。有做好精品课件、录像、编辑整理工作、完成线上线下融合培训的能力,能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按要求按时完成年度培训任务并及时报送有关资料。
(五)没有不良记录。未按期完成培训任务的,下一年不得承担培训任务。两年内经营异常或受到行政处罚的培育机构不得当年培育任务。私自分包、转包培训任务的,取消当年培训任务并追缴项目资金,从培训机构库中除名,5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培训入库。
(六)农业农村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公布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和农业科研院所推介名单优先。能为培训学员办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的培训机构优先。
五、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11日―2024年10月21日。
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且有意愿参加遴选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的培训机构,将相关申报资料(包括申报书、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培训资质证明、机构与实训基地简介、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从事农民培育经历与培训教师专业和职称证明材料等)报送至桂东县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郭 凡
联系电话:0735-*******
联系地址:桂东县桂东大道政务中心8楼
桂东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10日????
标签: 高素质农民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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