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辽宁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引战和股改阶段的审计及验资服
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XD-2024-ZBDL-218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辽宁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引战和股改阶段的审计及验资
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50万元
,招标人为辽宁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招标人为辽宁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目
前,招标人拟通过国企股改、IO上市等途径促进企业法人治理机构和公司发展
的规范性,提升企业的品牌价值和市场影响力,助力招标人实现跨越式发展。
为此,招标人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符合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完成招标人
上市前期财务规范、引战、股份制改造(以下简称股改)等相关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辽宁省水利水电斯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引战和股改阶段的市计及验
资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辽宁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引战和股改阶段的审计及验
资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
(3)投标人须在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完成证券服务机构备案。
2.财务要求:无。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有5家IP0项目成
功过会或股改审计的业绩。
4.人员要求:(1)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5年】以
上(含)。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至少有1个PO成功过会或股改的审计服务项目
业绩:
(2)现场负责人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3年】以上(含)·作为签字注册会计
师至少有1个PO成功过会或股改的审计服务项目业绩:
(3)项目团队成员:为本项目配备至少10人。(项目团队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
验成员比例不低于80%。)
5.信誉要求: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招标
(1)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
内
(2)被贵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宜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小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10日09时00分到2024年10月16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本公告“七、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一楼开标室(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
2-1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3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一楼开标室(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
2-1号)
七、其他
1.
招标范围:招标人上市前期财务规范、引战、股改等相关工作,具体包括但不
限于以下内容:
对公司上市前期的财务制度、内部控制等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管理建议书,进
行年度审计、引战、股份制改造审计,使相关制度、内控、财务数据符合上市
监管要求。
(1)对招标人财务制度、会计政策、财务内控、业财信息系统等进行尽职调查
,出具相关尽职调查报告,提出规范建议。
(2)根据上市要求,对招标人的项目财务数据进行专项审核。
(3)对招标人从中标之日起至股改基准日涵盖的报告期财务报表进行年度审计
,出具招标人及下属子公司报告期或报告期内各期的单体审计报告及合并审计
报告。
(4)为公司业务及资产重组等事项提供咨询方案,配合协调相关工作。
(5)对招标人治理层、管理层及财务人员进行相关财务辅导和培训。
(6)提供引战相关审计(如有)及验资服务。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审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股改基准日财务报表进行审
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对净资产折股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股改验资报告
(8)引战、股改过程中涉及的所有财务审计相关工作。
注:本项目服务包含以上且不限于以上内容,以招标人项目实际需要为准。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至完成股改工商变更为止
3。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4。质量成果:满足证券监管等主管部门相关要求。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
段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凡有意向参与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6日
,工作日9: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下述相关证件扫描件按顺序
汇总至一个PDF文档发送至1 nxindaz2021@163.com,邮件主题为“投标人单位名
称+218水电院会所”。获取文件时,需提供如下证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联系电
话:024-83738870。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
(2)由委托代理人获取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
须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由法定代表人获
取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附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彩色扫
描件):
(3)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
(4)文件获取费汇款凭证。
7.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需采用对公账户付款,账号如下:
公司名称: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全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长白汇锦支行
银行账号:21050110888000000453
7,3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
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
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将予以拒收。
8,2投标文件应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
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8.3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经人社局认证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社保征
缴机关出具的不少于1年的社保缴纳记录
9.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开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投标文件递交
地点。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
未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cebpubservice.com)
《辽宁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门户网站》
(1wec.net))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
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辽宁省水利水电勒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
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68号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024-2387390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1号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24-83738870
电子邮件:1 nxinda20210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有限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附件:获取文件登记表
获取文件登记表
项目名称
单位名称
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
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营业执照号
获取文件时间
备注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