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战和股改阶段的律师事务所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引战和股改阶段的律师事务所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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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引战和股改阶段的律师事务所服
务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XD-2024-ZBDL-109)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辽宁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引战和股改阶段的律师事务所
服务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80万元
,招标人为辽宁省水利水电勒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招标人为辽宁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设计院或招标人)。目前,招标人结合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定位,将通
过国企引战、股改、上市等途径促进企业法人治理机构和公司发展的规范性和
运营效率,提升企业的品牌价值和市场影响力,助力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为
此,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符合要求的律师事务所,完成公司引战、股改
等相关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O01)辽宁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引战和股改阶段的律师事务
所服务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辽宁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引战和股改阶段的律师事务
所服务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在国家司法行
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在司法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完成证券服务机构备案: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完成己成功
上市的10个IP0或股改项目。
3.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司法机关颁布的从业资格证书,且完成证
券律师从业备案,具备10年以上法律服务从业经验,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
标截止时间止)作为签字律师至少完成1个IPO或股改项目的法律咨询服务。
(2)现场负责人(驻场律师/主办律师)需具备司法机关颁布的从业资格证书
,且完成证券律师从业备案,具备5年以上法律服务从业经验,近5年(2019年1
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作为签字律师至少完成1个IPO或股改项目的法律咨询
服务。
(③)项目团队成员: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4人,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项目团队
业绩:每人至少一项国有企业IO或股改项目业绩。
4.信誉要求: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招标: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招标项目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近三年存在受到证券监管等主管部门重大行政处罚或立案调查等影响执业
资质的情形,
(5)投标人或单位负责人在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10日09时00分到2024年10月16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本公告“七、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六楼开标室(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
2-1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3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六楼开标室(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
2-1号)
七、其他
1.招标范围:引战、股改等相关工作所需的法律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
容:
就公司主体资格、历史沿革、股权结构、主营业务、资质许可、资产权属、知
识产权、债权债务、重大合同、抵押担保、税务和财政补贴、劳动人事、安全
生产与环保等各方面进行法律尽职调查,排查现阶段法律方面的上市障碍和合
规障碍。在尽职调查(以下简称尽调)完成后提交与上市相关的主要法律问愿
概要报告及规范建议:公司的股份制改革法律服务等工作。
1.1尽调与引战阶段
(1)按IP0上市确定的基准日对招标人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招标
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存续、历史沿革、引战、股东、业务、资产、重大债
权债务、关联方、税务、劳动人事、重大诉讼和行政处罚等方面:
(2)对招标人引进战略投资者事项实施过程中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法律指导,审
阅招标人与战略投资者签署的战略投资协议,并确认实施过程及结果符合法律
规定和上市监管要求。
(3)协助招标人与其他中介机构(券商、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沟通
1,2股份公司改制阶段
(1)对招标人股改可能涉及的资产业务重组(如有)等方案进行法律论证,并
提出相应的意见或建议。
(2)协助招标人进行整体变更前的筹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历史问题的处
理、整体变更相关会议文件、章程、发起人协议、创立大会全套文件、股份公
司所需的各项规范运作制度的起草等:
(3)协助招标人进行整体筹备变更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监事会等相关工作
,协助招标人与股东、董事、监事进行沟通,解释说明相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
规则,准备会议资料文件,并在会议后协助招标人对表决票、决议、会议记录
等备查文件进行复核:
(4)就招标人拟引进的投资者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
协助草拟、审查投资协议。
1.3规范运作及辅导阶段
(1)协助招标人建立符合要求的公司治理结构,协助招标人起草、修改上市相
关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文件,公司章程、三会一层议事规则等内部
治理文件:
(2)协助招标人、券商等中介机构完成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沟通,处理辅导过程
中涉及的有关法律事务:
注:本项目服务包含以上且不限于以上内容,以招标人项目实际需要为准。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日起,至完成股改工商变更为止。
3.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4.质量要求:符合法律规定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
段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凡有意向参与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6日
,工作日9: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下述相关证件扫描件按顺序
汇总至一个PDF文档发送至1 nxinda2021@163.com,邮件主题为“投标人单位名
称+109水电院律所”。获取文件时,需提供如下证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联系电
话:024-83738870.
(1)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2)由委托代理人获取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
须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由法定代表人获
取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附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彩色扫
描件):
(3)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
(4)文件获取费汇款凭证。
7,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对公账户付款:
公司名称: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全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长白汇锦支行
银行账号:21050110888000000453
7.3
投标人自购买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
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
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将予以拒收。
8.2投标文件应由投标单位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
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8.3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经人社局认证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社保征
缴机关出具的不少于1年的社保缴纳记录。
9.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开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投标文件递交
地点。邀请所有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
未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m,cebpubservice.com】
《辽宁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门户网站》
(1wec.net)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
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辽宁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
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68号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024-2387390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1号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24-83738870
电子邮件:1 nxinda2021@163.com
招标人成其招标代理机枸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资人):2疹〔鉴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房

附件:获取文件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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