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西藏拉萨和新疆叶城场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某部西藏拉萨和新疆叶城场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藏拉萨和新疆叶城场地建设项目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部,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模拟隧道总建筑面积390平方米、1层、高8.1米;击打房、监控室总建筑面积55.8平方米、1层、高3.75米。
2.2建设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叶城县。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拉萨场地新建练习场*****.32平方米、新建其他练习场3152.26平方米、破碎作业练习区1项、生命搜救练习区1项、室内改造及院内其附属等;叶城场地新建练习场、击打场及监控系统等,其中新建练习场*****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估算价:********.44元(其中拉萨场地*******.99元,叶城场地********.45元)。
2.4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西藏拉萨和新疆叶城场地建设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装饰工程、室内安装工程、工程模拟练习器、道路工程、市政土石方工程、桥涵护岸工程、监控室电气工程等,具体以施工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6其他: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军队、地方、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3.1投标人为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提供证书复印件)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以上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不限专业)(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3.3财务要求:经过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出具的2021、2022、2023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审计报告应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
具备缴纳税收记录(提供投标人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具备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投标人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3.4信誉要求:①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②未被“军队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最近三年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和其他严重不良记录;③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④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并加盖公章)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并加盖公章)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申请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6日,每日上午9 时至12 时,下午14 时至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具体详见招标公告5.2招标文件的获取) 登记。
5.2招标文件的获取
(1)现场获取:直接至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福三路20号华润万象城(一区)(一期)S2#楼4层)完整填写《供应商登记表》办理相关手续,获取时间以《供应商登记表》上的登记时间为准。
(2)通过邮件获取:致电至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前台(0591-********、0591-******** )获取电子版《供应商登记表》,完整填写《供应商登记表》并按照本项目相关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银行账号,电汇或转账获取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到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及《供应商登记表》扫描件发至指定邮箱(*********@qq.com),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以获取招标文件费用到账时间为准。
5.3招标文件获取费用每份200元,获取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 31日9时30分,地点为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本项目开标室(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北环中路148号中建大厦九层)。
6.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委托人应持(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2)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获取招标文件的相关凭证原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到场核验登记,以上材料缺少其中一项或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投标材料密封不符合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招标人拒绝。
6.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4根据军队采购网《关于启用新版供应商管理系统公告》,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注册登录网站https://www.plap.mil.cn)并完善相关信息,本项目为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交注册成功截图(投标时授权代表须随身携带),采购人将核实供应商注册情况,未按要求注册的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媒介上发布。
8.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某部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
联 系 人:顾助理
电话:0591-********
邮箱:jd2wzcg@126.com
9.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福三路20号华润万象城(一区)(一期)S2#楼4层
邮 编:******
联 系 人:丁海华、马昭贤、马光锦、曾娇妹
电 话:0591-********、0591-********
保证金、服务费及获取招标文件费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标签: 场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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