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立工贸公司#3配电室增容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新立工贸公司#3配电室增容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永安市新立工贸公司#3配电室增容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永安市新立工贸公司#3配电室增容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5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6号楼2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2日 下午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CZ-CS-2024-067
项目名称:永安市新立工贸公司#3配电室增容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9.0508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9.0508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品目编号 | 采购标的 | 简要技术需求 | 数量 |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 磋商保证金 |
1 | 1-1 | 其他电力系统安装(B********) | 永安市新立工贸公司#3配电室增容改造工程 | 本工程必须根据建设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和规程及施工图纸施工,工程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现行的验评标准中规定的合格等级,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1项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述工程的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
(2)供应商应符合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若供应商代表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法人资格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③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④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1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写明复印无效,需提供原件或者在电子文本中提供资信证明原件的电子档,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若资信证明有写所致的单位(接受人),单位(接受人)名称为福建省永安市新立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否则无效)。
4.2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4.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承诺函。
(4)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
备注:不良信用记录是指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5)供应商须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②具备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等级;③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6)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7)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未在景弘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监狱管理局及其下属单位采购项目不良行为记录名单(黑名单)内的声明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
注: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若为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是自然人的须逐页签字)。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诚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5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6号楼2层】
方式:竞争性磋商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采购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必须获取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可通过直接到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或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获取,未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磋商将被拒绝。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获取的,潜在供应商须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合同包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和单位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 下午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诚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5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6号楼2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2日 下午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诚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5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6号楼2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司账号信息:
开户名:福建诚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有限公司福州乌山荣域支行
2、传真:0591-******** 电子信箱:fjczxmgl@163.com
3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永安市新立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燕北街道大洲后26号
联系方式:冯先生 05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诚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5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6号楼2层
联系方式:孙秀娟、林小斌、方谢菲 189*****193 /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秀娟、林小斌、方谢菲
电 话:189*****193 /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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