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江南片区综合管廊工程先农-盖山项目施工-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福州市江南片区综合管廊工程先农-盖山项目施工-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市江南片区综合管廊工程(先农-盖山)项目(施工)已由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榕发改审批〔2024〕61号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 福州市江南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和部分自筹, 招标人为 福州市江南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建融建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项目位于仓山片区,沿线经过北园路、南台大道、南三环路等;

2.2. 工程建设规模:

新建综合管廊约6.8km,其中双舱段长度约2.2km、单舱段长度约4.6km,全线设置28座综合管廊综合井。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综合管廊主体工程、岩土工程、结构工程、结构防水、综合管廊附属工程(监控中心、管廊消防、管廊通风、管廊供配电及照明工程、管廊综合监控、管廊排水、管廊标识、管廊支架等)、绿化工程、道路工程、雨污水管道迁改、附属工程(停车场、智慧灯杆等)等。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新建综合管廊约6.8km,其中双舱段长度约2.2km、单舱段长度约4.6km,全线设置28座综合管廊综合井。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综合管廊主体工程、岩土工程、结构工程、结构防水、综合管廊附属工程(监控中心、管廊消防、管廊通风、管廊供配电及照明工程、管廊综合监控、管廊排水、管廊标识、管廊支架等)、绿化工程、道路工程、雨污水管道迁改、附属工程(停车场、智慧灯杆等)等,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单项合同额*********元的市政综合工程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单项合同额为*********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福州市江南片区综合管廊工程(先农-盖山)项目(施工)工程特殊性论证技术专家论证意见书;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70 个日历天, 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1.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天内完成项目部建设,具备办公条件;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40天内完成涉铁、涉桥、涉河的专项施工保护方案及交通导改等方案的编制与审批;3.2025年3月30日之前完成管廊主体结构工程量的30%;4.2025年6月30日之前完成管廊主体结构工程量的70%;5.2025年9月30日之前完成管廊主体结构施工;6.2025年10月31日之前项目完工;7.2025年11月30日之前项目竣工验收;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壹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 类。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若与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且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为牵头人的,投标人信用分以各成员的最高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市政工程类))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单舱面积8.0平方米(全截面)以上的综合管廊项目。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0-11 09:00:00 至 2024-10-16 17:00:00 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11-05 09:4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portal/home)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江南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福新路315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139*****544,传真:/

联系人: 杨工

招标代理机构:建融建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58号高景商贸中心7层,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1-********,传真:/

联系人: 陈晓燕、杜金明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联系电话:059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141号恒宇大厦8楼

联系电话:059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规划馆三楼)

联系电话:0591-********、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

标签: 综合管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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