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新村棚户区改造安置用房地块一、二、三、四小区智能化弱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职工新村棚户区改造安置用房地块一、二、三、四小区智能化弱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原市职工新村棚户区改造安置用房项目,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投资发[2013]161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太原市龙城北部置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报建且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地块一、二、三、四小区智能化弱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该工程位于凯旋街以南、迎春街以北、太行路两侧。智能化弱电工程包括小区IC卡一卡通、监控系统、楼宇对讲系统等。投资额约450万元。
2.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有效期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9日至2016年10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在太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太原市金刚堰路20号)报名。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太原市龙城北部置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束女士 ****-*******
联系地址:太原市桃园三巷35号
招标代理:山西和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
联系地址:太原市都司街18号中奥名邸1003室
备 注:
1.投标单位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投标。
2.投标单位可登录太原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www.taiyuan.jcy.gov.cn),点击“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查询;也可通过“太原检察”微信公众号(tyygjcpt)点击“行贿查询”;
3.联系查询:太原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太原市万柏林区望景路10号)
电话:****-*******
标签: 小区 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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