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昆山市国省干线公路日常小修保养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2025年昆山市国省干线公路日常小修保养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2025年昆山市国省干线公路日常小修保养工程2025KSGL-XXBY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昆山市国省干线公路日常小修保养工程已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昆山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专项资金,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昆山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5年昆山市国省干线公路日常小修保养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对以下路段进行养护:

G312昆山段,K34+733-K60+074,养护里程为25.341公里,技术标准为一级公路标准,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梁20座/1548.16延米;

S224昆山段,K1+821-K15+650,养护里程为13.829公里,技术标准为一级公路标准,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梁13座/1620.7延米;

老S339昆山段(现X204、X351),K10+457-K13+300、K0+000-K12+216,养护里程为15.059公里,技术标准为一级公路标准,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梁14座/760.5延米;

S339昆山段,K25+617-K26+226、K47+354-K50+494,养护里程3.749公里,技术标准为一级公路标准,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梁4座/1477延米;

S256昆山段,K29+058-K33+403,养护里程为4.345公里,技术标准为一级公路标准,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梁7座/282延米;

S343昆山段,K0+0-K19+405,养护里程为19.405公里,技术标准为一级公路标准,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梁30座/1928.84延米,下穿隧道1座,泵房1座。

总养护里程为81.728公里,桥梁总数:88座,桥梁总延米:7617米。

本区域设养护基地两个,为昆山市公路应急处置基地(一类工区)、张浦工区(二类)。

本养护项目的工程特点:

(1)不确定性:本养护项目在养护过程中,可能会随时随地发生需要养护或修复的工程,承包人应能随时随地赶到现场,进行技术养护或修复。

(2)时效性强:一般来说养护修复工程都比较紧急,要求承包单位48小时内完成一般病害的养护修复任务,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病害应在24小时内完成养护修复任务,对严重病害以及技术有特殊性要求的项目应采取必要的措施。

(3)施工干扰大、安全性要求高:养护修复工程是在不中断交通的条件下完成且平交路口较多,车辆机非混行,因此施工干扰大,且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要求较高;同时需要重视慢车道、辅道设施的技术维护,防止行人或骑自行车人掉入被盗或压坏的雨水井中。

(4)单次养护修复工作量可能较小:道路养护修复工程的项目较多,但每次的养护修复量可能较小,因此承包人应充分考虑设备、人力及其他因素的高成本。

(5)承包人应具备与路政、交警等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能力。施工中不能封闭交通,由此引发的施工安全,临时标牌制作和设置,施工人员、设备、材料等的调配运输等问题,投标人在其养护作业方案中必须提出相应的技术组织保证措施;承包人进入施工现场前,首先与交警、路政、地方政府等部门协调后,取得相关手续后进入施工现场,所有的协调工作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2.2 招标内容

本项目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2025KSGL-XXBY标段,招标范围与内容为上述路段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公路、桥梁的各类巡查、检查、应急事故处理,以及约定范围内的各类小修保养,包括路基路面修复养护、桥梁预防性养护、中小桥梁病害修复、标志标线修复养护等。

养护目标:做好国省干线公路的全面养护,深入推广精细化养护和预防性养护,认真完成每季度路况数据人工检测、更新、评定工作;按照《公路养护技术标准》(JTG 5110—2023)和《2022年江苏省普通国省道日常养护质量外业检查千分制评分标准》(试行),满足省、市小修保养季度考核要求,保证国省干线公路路况综合指数(MQI)达94,优良路率达98%。养护机械化水平,小修作业机械化率95%,同时强化养护“四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2.3 养护服务期:一年,具体开工时间按发包人通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应为独立法人,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具有有效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且具有有效的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投标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涵盖)同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公路养护作业(桥梁养护)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公路养护作业(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业务范围:可以承担各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各类养护工程)。

(2)业绩要求(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业绩):2019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完成过一项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养护工程【或公路日常养护(日常养护必须包含路基路面修复养护)】施工项目。

(3)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

a.企业未列入最新一期昆山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公示(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s.gov.cn/)-新闻动态-公示公告)企业黑名单中(以投标截止当天查询的最新公示为准);

b.投标人应通过“昆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信用核查,未通过核查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c.投标截止当天,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评定结果中的信用等级被评为C级或以上级别(信用评价类型:公路养护作业单位,后同);

d.投标截止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e.投标截止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f.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

a.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拟投入项目经理至少在一项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养护工程【或公路日常养护(日常养护必须包含路基路面修复养护)】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注:①业绩如出现变更的,人员业绩时间以任职结束时间为准;

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注册编号的数字编码是16位)。本项目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更换好电子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将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信息进行备案。

b.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须具备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c.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立即赴本项目任职(提供任职承诺)】。

(5)其他要求:

a.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人员,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3个月(2024年6月~2024年8月或2024年7月~2024年9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b.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未列入【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s.gov.cn/)—公示公告—昆山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公示】人员黑名单中。

c.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必须非最新一期公布的“昆山市交通建设项目在建工程人员明细(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s.gov.cn/)—公示公告)中的人员,否则按弄虚作假处理,列入不良信用记录,并否决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独立参加投标,也可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如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有效的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

②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3个;

③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联合体中由同一专业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⑥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相关信息并生成投标报表,以及填写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导入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交易平台;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⑦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2016】707 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OP/login.aspx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平台费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缴纳。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jszbtb.com)、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http://jtyst.jiangsu.gov.cn)上发布。

7.行政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昆山市交通行业与交通产业项目招标办公室

地 址:昆山市虹桥路109号

电 话:0512-********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昆山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昆山市萧林西路 398 号

联 系 人:狄乐超

电 话:0512-********

招标代理: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潇湘路99号诚来智大楼5楼交运部

电话:150*****948185*****166

联系人:周璟、吕俊峰

Email:szzcjyb@126.com

异议联系人:周璟、吕俊峰

电话:150*****948185*****166

9.其他

(1)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2)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10时30分。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开标室(地址: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A1栋B2层),具体开标室请提前详见当天交易中心大屏显示)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3)此次开标会将采用腾讯视频会议的方式进行,请各投标人准时参加。软件操作指南将上传至“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本项目招标公告下方,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提前准备。会议号将在开标前半小时告知,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当天保持通讯畅通。

参加视频会议形式开标的投标人代表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代表保持一致。开标会上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会结束前提出。

(4)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以招标代理收到时间为准)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的书面资料(①银行保函(如有);②社保证明材料(若需);③投标人认为所需的其他书面资料)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

(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6)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特别提醒:

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交通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以下简称《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公路工程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为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及《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6)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系统维护单位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咨询,咨询电话:400-6666-101。

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除特别说明外)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等)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生成《投标报表》。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从业单位的信用信息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录入的,投标文件中可以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系统填报咨询电话:400-6666-101。

(7)已购买或者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建设主管部门投诉。

(9)本项目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第一信封评分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施工组织设计:30分

主要人员:35分

其他因素-企业业绩:10分

其他因素-技术能力:10分

其他因素-履约信誉:15分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0(招标代理服务费)-0(公证费)-0(暂列金)-0(其他不可竞争费)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有效投标(通过第一信封形式与资格评审)数量少于 10 家的,选择前 3 名通过详细评审;有效投标数量 10 家及以上的,选择前 5 名通过详细评审。

总得分汇总方式:

当专家组人数大于等于 7 人时,各评分因素汇总去除最高分最低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评分标准

2.2.1(1)

施工组织设计

30

养护能力、养护目标

10

对投标人的养护能力是否满足养护的实际需求;养护目标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是否合理可行;保证措施是否可靠等进行评分。

日常养护制度、信息收集和报告制度

5

对投标人的日常养护制度、信息收集和报告制度是否符合工程的实际情况;是否完善、可靠等进行评分。

质量、安全、环保保证措施

5

对投标人工程质量管理保证措施、安全生产管理保证措施、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措施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是否完善、合理等进行评分。

机械设备、施工人员进场组织安排

5

对投标人提供的机械设备的数量是否充足;种类是否齐备,是否符合本标段特点;施工人员进场组织安排是否合理等进行评分。

响应时间及保证措施

5

对投标人响应时间及保证措施等进行评分。

2.2.1(2)

主要人员

35

项目经理

20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得基本分14分;

在此基础上,项目经理每增加一项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业绩加3分,最多加6分。

注:1、加分项业绩仅统计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2019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养护工程[或公路日常养护(日常养护必须包含路基路面修复养护)]施工项目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的业绩。

2、业绩如出现变更的,人员业绩时间以任职结束时间为准。

本项评分最多得20分。

项目总工

15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得基本分12分;

在此基础上,项目总工每增加一项如下加分业绩要求的业绩加3分,最多加3分。

注:1、加分项业绩仅统计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2019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养护工程[或日常养护(日常养护必须包含路基路面修复养护)]施工项目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的业绩。

2、业绩如出现变更的,人员业绩时间以任职结束时间为准。

本项评分最多得15分。

2.2.1(3)

其他因素

35

企业业绩

10

投标人满足资格条件业绩要求的得基本分6分;

在此基础上,投标人每增加一项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业绩加1分,最多加4分。

注:加分项业绩仅统计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2019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养护工程[或公路日常养护(日常养护必须包含路基路面修复养护)]施工项目的业绩。

本项评分最多得10分。

履约信誉

15

参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对在投标截止当天查询的投标人(信用类型:养护作业单位)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定。

其信用分Y计算方法如下(Y为企业在本次投标活动中的信用分值,Z为企业最近一次信用等级评定分值):

①信用等级为AA级或红名单的企业,信用分为X分;

②信用等级为A级(含暂定A级)的企业,具体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Y=0.15*X*(Z-85)/10+0.8*X

③信用等级为B级的企业,具体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Y=0.15*X*(Z-75)/10+0.65*X

④信用等级为C级的企业,具体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Y=0.15*X*(Z-60)/15+0.45*X

注:X为履约信誉分满分值(X=15),Y为投标人在本次投标活动中的履约信誉分值,Z为企业最近一次信用等级评定分值。投标截止当天查询的无评定等级(分值)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其信用评价等级(得分)按照B级(75分)确定;

提醒:投标人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的信用评定结果”名单中的,可以按照《江苏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申请评价,按评价结果进行计算,否则按无评定等级(分值)确定。

技术能力

10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技术创新承诺书得基本分6分;

在此基础上,投标人每增加一项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获得的与项目施工有关的国家级工法、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国家或省级科技进步奖项,主编或参编过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加1分,最多加4分。

投标人需将上述文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的原件扫描件中,并在投标文件中对“资料真实性”做出承诺。

标签: 施工招标 保养 小修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