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张永青李兰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奖”评选的通知
关于开展“张永青李兰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奖”评选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张永青李兰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奖”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张永青李兰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简介
“张永青李兰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奖”是原西南师范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张永青,原西南农学院党委书记李兰夫妇的子女后代秉承其生前愿望,在西南大学教育基金会的倡导下设立的“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奖励基金,旨在奖励在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继承和发扬张永青、李兰等老一辈领导干部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辛勤耕耘的无私奉献精神。
二、申请对象与条件
(一)申请对象
西南大学从事党建与思想政治有关工作的在职在编职工。
(二)申请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作风正派,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具有良好的个人形象;
3.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进取心、责任感,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无私奉献,在本职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4.践行改革创新精神,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新途径,善于总结、勤于研究,取得一定的理论或实践成果;
5.申报该奖项需从事有关工作满5年,已获得该奖项的4年内不得重复申报。
三、评选程序
(一) 个人填写并提交《“张永青李兰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奖”申请表》(附件);
(二) 二级单位初审推荐,报教育基金会秘书处;
(三) 教育基金会秘书处组织评选,确定拟推荐人选报基金管理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
(四) 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获奖人选,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励基金。
四、奖项设置
该奖项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28人,奖金5000元/人(税前)。
五、材料报送
请于10月21日(星期一)18:00前,将纸质版申请表报送至对外联络办公室(出版社大楼12楼),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jjh7316@sw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方式:田老师,********。
特此通知。
附件:“张永青李兰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奖”申请表
西南大学教育基金会秘书处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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