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地质调查评价(野外调查工程)重新招标公告

农业地质调查评价(野外调查工程)重新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周宁县农业地质调查评价项目(野外调查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已由 闽国土资综[2016]241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周宁县国土资源局,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及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宁德市建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野外调查工作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 周宁县农业地质调查评价项目(野外调查工程) ;
(2)项目地点: 福建省周宁县境内 ;
(3)项目规模: 通过开展福建周宁县1:5万农业地质调查100平方公里、设置耕地质量动态监测点10个,查明周宁县耕地质量状况,为区域土地利用规划、富硒富锌等优质土地开发、农产品种植结构调整、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提供科学依据 ;
(4)投资总额:周宁县农业地质调查评价项目(野外调查工程)经费概算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该工作经费不含监理费)。
(5)招标范围和内容:1.中标人应牵头组织与相关部门划定调查范围,并经周宁县国土资源局与周宁县农业局同意后方可最终确定,并报宁德市国土资源局和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备案。2. 完成项目设计书编写,并提交国土资源、农业部门组织审查。3.调查评价工作:1)按照《福建省农业地质调查评价工作技术指南》开展周宁县1:5万农业农业地质调查评价100平方公里;2)研究影响土地质量各项地球化学指标特征与控制因素,进行土地质量等级评价,开展土地利用适宜性研究,结合前期调查成果,提出富硒富锌优质土地开发、土地利用规划和农产品种植结构调整的建议;3)按事先划线的评价单元(图斑)制作各指标含量分布图,建立各地块地球化学数据库;4)开展调查评价成果在高标准农田建设及特色农产品开发中的应用研究;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成果资料;5)按照《土地质量地球化学监测技术要求》设置耕地质量动态监测点并开展监测。
(6)工作周期: 2017年10月前完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按照《福建省农业地质调查评价项目管理办法》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区域地质调查甲级、固体矿产勘查甲级或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甲级资质的福建省属国有地勘单位;
(2)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区域地质、矿产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高级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资格证书);
(5)投标人其他主要编制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10 月 10 日至 2016 年 10 月 14 日(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周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地址:周宁县北门路33-1号) 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以上资料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最低价中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人民币壹万元(¥10000元) ;
(3)参加本项目第一次招标的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未退还的,其投标保证金可在本次重新招标中使用,无需重复提交。
(4)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6 年 11 月 2 日 0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周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地址:周宁县北门路33-1号) ;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
8. 费用
(1)招标人公布本项目的野外调查概算经费(即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元)(该经费包含税收、设计编制费、野外调查经费、成果报告编制费、专家审查会费用及相关会务费等,该工作经费不含测试费、监理费);超过最高控制价的投标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9.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周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
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等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公告答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周宁县国土资源局 ;
地址: 周宁狮城镇桥南街112号 ;
电话: ****-*******
联系人: 张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宁德市建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宁德市蕉城南路103号坤元大厦6楼 ,邮编: 352100 ;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 黄女士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宁县支行 ;
帐户名称: 周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帐 号: 9350 0701 0001 1589 16 。

注:汇款凭据上注明标识“周宁县农业地质调查评价项目(野外调查工程)”或“NJX-2016-028”投标保证金。










招标编号:NJX-2016-028
开标时间:2016-11-02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宁德市建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周宁县国土资源局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周宁县农业地质调查评价项目(野外调查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已由 闽国土资综[2016]241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周宁县国土资源局,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及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宁德市建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野外调查工作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 周宁县农业地质调查评价项目(野外调查工程) ;
(2)项目地点: 福建省周宁县境内 ;
(3)项目规模: 通过开展福建周宁县1:5万农业地质调查100平方公里、设置耕地质量动态监测点10个,查明周宁县耕地质量状况,为区域土地利用规划、富硒富锌等优质土地开发、农产品种植结构调整、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提供科学依据 ;
(4)投资总额:周宁县农业地质调查评价项目(野外调查工程)经费概算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该工作经费不含监理费)。
(5)招标范围和内容:1.中标人应牵头组织与相关部门划定调查范围,并经周宁县国土资源局与周宁县农业局同意后方可最终确定,并报宁德市国土资源局和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备案。2. 完成项目设计书编写,并提交国土资源、农业部门组织审查。3.调查评价工作:1)按照《福建省农业地质调查评价工作技术指南》开展周宁县1:5万农业农业地质调查评价100平方公里;2)研究影响土地质量各项地球化学指标特征与控制因素,进行土地质量等级评价,开展土地利用适宜性研究,结合前期调查成果,提出富硒富锌优质土地开发、土地利用规划和农产品种植结构调整的建议;3)按事先划线的评价单元(图斑)制作各指标含量分布图,建立各地块地球化学数据库;4)开展调查评价成果在高标准农田建设及特色农产品开发中的应用研究;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成果资料;5)按照《土地质量地球化学监测技术要求》设置耕地质量动态监测点并开展监测。
(6)工作周期: 2017年10月前完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按照《福建省农业地质调查评价项目管理办法》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区域地质调查甲级、固体矿产勘查甲级或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甲级资质的福建省属国有地勘单位;
(2)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区域地质、矿产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高级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资格证书);
(5)投标人其他主要编制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10 月 10 日至 2016 年 10 月 14 日(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周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地址:周宁县北门路33-1号) 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以上资料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最低价中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人民币壹万元(¥10000元) ;
(3)参加本项目第一次招标的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未退还的,其投标保证金可在本次重新招标中使用,无需重复提交。
(4)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6 年 11 月 2 日 0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周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地址:周宁县北门路33-1号) ;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
8. 费用
(1)招标人公布本项目的野外调查概算经费(即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元)(该经费包含税收、设计编制费、野外调查经费、成果报告编制费、专家审查会费用及相关会务费等,该工作经费不含测试费、监理费);超过最高控制价的投标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9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周宁县国土资源局 ;
地址: 周宁狮城镇桥南街112号 ;
电话: ****-*******
联系人: 张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宁德市建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宁德市蕉城南路103号坤元大厦6楼 ,邮编: 352100 ;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 黄女士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宁县支行 ;
帐户名称: 周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帐 号: 9350 0701 0001 1589 16 。

注:汇款凭据上注明标识“周宁县农业地质调查评价项目(野外调查工程)”或“NJX-2016-028”投标保证金。










标签: 调查 评价 地质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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