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取钢结构车棚拆除改造新能源停车棚项目施工单位的公告
?关于公开选取钢结构车棚拆除改造新能源停车棚项目施工单位的公告
临高县人民法院
关于公开选取钢结构车棚拆除改造新能源停车棚项目施工单位的公告
一、业主单位:临高县人民法院
二、项目名称及服务:钢结构车棚拆除改造新能源停车棚项目施工单位
三、项目概况和工作范围:拟对原有车棚进行拆除,重新规划车棚及水房周边车位,对水房周围的绿化移植改造;对车棚一侧的围墙维修改造等。改造面积约为847平方米。项目计划工期60日,项目招标控制价为******.66元,最高限价为******.66元,投标人不得超过此价格,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四、报名条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具有项目管理等经营范围)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3)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五、采用评标方法:采用综合择优的方式进行选取(包括资质、信誉、业绩、报价等)
六、报名资料要求:
1.单独密封的报价函。报价函必须有国家收费依据文件、报价下浮率;
2、营业执照;
3、相应资质证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信用中国网站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截图;
6、相关合同业绩;
备注:营业执照、相应资质证书及法人或受托人身份证需提供原件查验。
以上材料(除报价函外)报名提供的原件或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必要时原件备查,谢绝联合报名。
七、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6日(共5个工作日),请有意向合作的单位于报名期限内,按上述要求,将相关资质材料等纸质版文件以及扫描件刻录成光盘,全部采购密封并加盖公章送达(不接受邮寄),逾期送达的资料不予受理。
八、报名地点:临高县临城镇新桥南路34号临高县人民法院2号楼。
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0898-********。
临高县人民法院
2024年10月11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