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保智能场景监控试点应用项目的公告

关于医保智能场景监控试点应用项目的公告

根据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推进医保智能场景监控系统试点应用的通知》(琼医保〔2024〕58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局计划开展医保智能场景监控试点应用工作,拟遴选有优质专业服务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参与项目合作。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单位

定安县医疗保障局

二、项目范围

定安县域内选定2家定点医疗机构,结合海南省医保智能场景监控系统,分别开展血液透析场景和康复理疗场景两个场景的试点应用工作。

三、项目内容

(一)血液透析场景实现

1.人脸建档:对未在本机构人脸建档的患者,由护士通过便携式认证服务终端进行人脸信息采集并建档;

2.签到签退:在患者透前、透后称重的过程中,通过挂载在体重秤上的人脸识别终端自助采集患者人脸信息进行签到、签退;

3.数据上报:基于血透信息管理软件所采集的血透患者治疗过程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排班信息、医嘱信息、治疗信息、耗材信息、设备信息),通过接口的方式将相应数据上报至场景监控系统;

4.异常申诉:对于场景监控分析出来的异常记录,需要血透中心进行申诉的情况,由护士通过便携式认证服务终端进行申诉;

5.数据处理:第三方工作人员对异常数据进行分析,结合申诉内容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二)康复理疗场景实现

1.选择项目、次数:由医护人员通过便携式智能终端在对患者进行人脸签到前选择所治疗的项目类型、治疗次数;

2.人脸签到:医护人员选择项目类型、治疗次数后,对患者进行人脸签到(若为桌面式智能终端,则由患者自主选择项目、次数);

3.人脸签退:完成治疗后,由医护人员或患者选择签到记录后进行人脸签退;

4.异常申诉:场景监控系统将选择项目的签到签退记录与患者治疗项目的开单记录进行匹配,匹配异常的由第三方工作人员推送至医疗机构进行申诉;

5.数据处理:第三方工作人员对异常数据进行分析,结合申诉内容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四、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30万,超过此金额视为无效报价。第三方机构开展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

五、服务商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有提供项目所需的优质专业服务能力;

(三)参与报名的第三方机构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六、公告期限

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9日。

七、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审法的方式,综合考虑项目方案、报价等,择优选择一家第三方机构。

(二)有意向的第三方机构须在公告期间将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企业信用查询报告、项目方案(包括人员安排、以往业绩和专业优势等)、报价函等材料加盖公章并密封后,寄至定安县医疗保障局,联系人:王女士,电话:0898-********,联系地址:海南省定安县定城镇见龙大道政务中心大楼4楼。


定安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10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控 医保 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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