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废旧药品处理(四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实验室废旧药品处理(四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实验室废旧药品处理(四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0,000.00
最高限价(元):40,000
采购需求:
实验室闲置批量废旧药品,需要处理,估算药品重量为185.489Kg。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经营方式包含收集、贮存、处置;经营危险废物须包含类别和代码HW03废药物、药品(900-002-03)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的相应内容)。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2日 08时30分至2024年10月17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盘锦高级技工学校
地 址: 盘锦市三厂新工街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东跃街裕祥融城5号楼5楼
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瀚新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沈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