乍浦中转库粮仓智能控制系统改招标公告
乍浦中转库粮仓智能控制系统改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平湖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二.单一来源编号:DYLY-2016-04263
三.采购项目名称:平湖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乍浦中转库粮仓智能控制系统改造项目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五.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备注 |
1 | 平湖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乍浦中转库粮仓智能控制系统改造项目 | 项 | 1 | 45 | 单一来源采购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申请理由:
平湖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乍浦中转库粮仓智能控制系统改造项目(项目编号JXBS-2016-005)委托嘉兴百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代理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于2016年8月2日与8月25日分别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tb.pinghu.gov.cn/phcms/)发布公开招标公告,每次在开标当天均只有两家供应商来参加投标,因此根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十一条的第10点规定应进行重新招标。因此根据相关政府采购法规定,该项目申请了竞争性谈判招标,于2016年9月22日发布了竞争性谈判公告,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共有三家供应商前来报名,于2016年9月30日共有三家供应商前来响应投标,分别为郑州贝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同创高科有限公司、郑州利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然经过专家评审小组对三家供应商的资格评审,由于河南同创高科有限公司和郑州利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不能提供相关社保证明,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故资格审查不通过,只有郑州贝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符合资格要求,由于该项目已进行了三次招标,且在第三次竞争性谈判时只有一家供应商符合资格要求,故根据相关政府采购法,该项目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特此情况说明。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郑州贝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三环路283号18幢12层23号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序号 |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1 | 郭新强 | 工程师 | 嘉兴市市区弱电系统 |
2 | 徐月锋 | 工程师 | 海盐电信 |
3 | 张一嵩 | 工程师 | 平湖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论证意见附件:
****************52.jpg">附件.JPG
十.其它事项:
1、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平湖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嘉兴市平湖市解放东路83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平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地址:平湖市望湖路318号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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