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成效

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成效

根据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安排,结合财政职责,我局及时召开会议学习贯彻集中整治工作安排。经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股室负责人为组员的工作专班。对乡村振兴项目中存在的资金滞留、以拨代支等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进行排查。

对2021年以来乡村振兴项目建设中存在的资金滞留、以拨代支等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重点排查,并对各级反馈问题认真核查作为重点。对反馈问题进行调阅资料并实地查看,核实问题来源,分析形成问题原因,并提出整改意见。

通过整治加强对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的监管,规范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杜绝资金截留、挪用、以拨代支等违规现象发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制定了《关于印发乡村振兴涉农补助资金支出预算执行管理制度》。

项目资金的及时足额支付到施工单位,确保务工群众劳动报酬能及时足额领取,确保不存在拖欠工资等问题发生。促进脱贫群众就业增收,提高群众满意度。严把项目申报关,立足县情乡情村情谋划项目,严格从通过“村申报、乡初审、部门审核、县审定”后建立项目库台账中筛选;严把资金审核关,分配项目资金要由主管部门审核并经农村领导小组审批,确保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见效,资金发挥最大效益;严控负面清单,负面清单项目严禁资金匹配,确保资金精准投入。

资金监督检查做到常态化。结合巩固衔接重点工作任务推进,采取有力措施,对巩固衔接项目资金管理等工作开展常态化督查检查。由被动应付变为主动出击,由治标向治本转变,从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立项、分配、使用全过程开展监督检查,确保监督监管到位。在抓好资金保障、政策扶持的基础上,建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机制。严把绩效目标申报关。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申报、同步审核、同步批复。加强资金绩效运行监控,不定期对资金进行运行监控,加快资金支出进度;通过实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为乡村振兴资金的合理分配使用保驾护航,促进了乡村振兴工作的顺利实施,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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