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光机绿通检测设备招标公告

X光机绿通检测设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江西公路开发总公司X光机绿通检测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由江西省高速集团批准,项目业主为江西公路开发总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江西公路开发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位于江西梨温高速公路赣浙界梨园收费站。

2.2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梨温高速公路赣浙界梨园收费站出口广场安装1套X光机绿色通道检测设备,该项目包括设备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环评检测、环保验收、培训和售后服务以及防撞设施、收费岛头改造、交通安全设施、标志标线等配套的土建施工全部内容。

2.3计划工期: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缺陷责任期两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投票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环保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中批准生产厂家具有从事投标产品所用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资质。最近3年(2013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X射线货物成像检测系统销售业绩累计3套以上(含3套)。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2016年10月10日至2016年10月14日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下同),在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建设大厦)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的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辐射安全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上述证件的彩色影印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1月4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建设大厦)。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开标时间:2016年11月4日9时30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西公路开发总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中大道1366号

邮编:330038

电话:****-********

联系人:郭女士













江西公路开发总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日












附表一 货物需求一览表





货物名称

数量

规格

安装地点

X光机绿通检测设备

1套

详见第六章技术参数

江西梨温高速公路赣浙界梨园收费站



























附表二报名登记表

江西公路开发总公司X光机绿通检测设备采购、安装招标

投标人报名登记表

投标人(盖章):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电子邮箱



报名编号(招标人填)



联系人姓名



手机号码



联系电话



传真



审核内容

项目名称

投标人填写内容

审核结果

(通过打√)

投标人资质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营业范围(是否为生产商)





证书号码





注册资金(万元)





辐射安全许可证(原件)





种类和范围









颁发机关





证书号码





经办人

身份证

号码





手机

号码





验证结果:通过→ □

审核人(签名):

财务交款情况:交款→ □

审核人(签名):

领取招标文件:领取→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

注:此表留招标人存档。











附表三资质条件要求

企业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满足下列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环保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中批准生产厂家具有从事投标产品所用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资质。最近3年(2013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X射线货物成像检测系统销售业绩累计3套以上(含3套)。



附表四 财务要求

财 务 要 求

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不小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























附表五 信誉要求

信誉要求

1、未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情况。

2、未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及以上管理部门取消在江西省内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江西省公路建筑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3、未出现在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上正受到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暂扣或吊销企业资质的处罚情况。

4、无对本项目有重大影响的诉讼案件。

5、最近3年内(指2013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下同)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工程施工中存在有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况。

6、投标人及其从业人员近3年不存在江西省纪委驻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部门查实(或认定)涉案金额累计10万元及以上的行贿行为记录。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装 检测设备 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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