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工业园区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及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智能化监管平台运行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
中卫工业园区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及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智能化监管平台运行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卫工业园区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及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智能化监管平台运行维护项目 | ||
品目 |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
采购单位 |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 | ||
行政区域 | 中卫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11日 11:05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7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中卫市沙坡头区广厦世纪园东门口市场化开标交易大厅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0月22日 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中卫市沙坡头区广厦世纪园东门口市场化开标交易大厅 | ||
预算金额 | ¥57.******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志花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5-******* | ||
采购单位 |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中卫市沙坡头区丽景街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志花 0955-*******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智方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中卫市沙坡头区平安东路31号营业房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史颖 180*****649 | ||
附件: | |||
附件1 | 报名登记表.doc |
项目概况
中卫工业园区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及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智能化监管平台运行维护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发送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X-2024-CG-15号
项目名称:中卫工业园区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及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智能化监管平台运行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中卫工业园区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及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智能化监管平台运行维护项目 | 其他服务 | 1 | 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00 | ******.00元/年;服务期:二年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00 |
合同履行期限:二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出具或未按规定填写不完整的(如产品制造商不全等),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投标截止前查询截图为准。(开标现场查询核对)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 〕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节能环保政策:按照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 标志产品政府采 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文件执。(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 规发〔2021〕10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信用承诺书;(2)《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1日 至 2024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发送
方式:报名成功后邮箱发送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卫市沙坡头区广厦世纪园东门口市场化开标交易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卫市沙坡头区广厦世纪园东门口市场化开标交易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1日-2024年10月17日,每日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将《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及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信用中国截图等资料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qq.com)进行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登记的投标人,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2、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3、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以公告形式公示,不在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卫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丽景街
联系方式:李志花 09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智方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卫市沙坡头区平安东路31号营业房
联系方式:史颖 180*****6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志花
电 话: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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