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源县2024年闽协作农特产品销售以奖代补项目公告
泾源县2024年闽协作农特产品销售以奖代补项目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调整泾源县2024年闽协作项目资金的通知>的通知》(泾党农发〔2024〕2号)精神,对在县内注册企业,销售泾源农特产品在发挥联农带农的基础上,对运输成本按照企业销售运输情况给予“以奖代补”。现对项目“以奖代补”主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支持方向
在县内注册企业,销售泾源农特产品在发挥联农带农的基础上,对运输成本按照企业销售运输情况给予“以奖代补”。
二、补贴主体基本条件
(一)在泾源县依法登记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合作社或个体户,注册地点和实际经营场所均在泾源县境内。注册时间需满一年以上(2023年12月31日之前),目前需正常经营。
(二)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无拖欠工资行为,未被法院列入失信执行人。
(三)带动已脱贫户和“三类人员”发展产业,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农业农村局报送联农带农机制资料并列入产业联农带农目录或及时向县供销社报送相关销售、材务报表。
(四)在县内经营场所达到40㎡以上,具有牛肉和蜂蜜、菌菇、中药材、冷凉蔬菜外销所需的加工、冷藏、分割、包装和运输设备,收购本县农户的肉牛、蜂蜜、菌菇、中药材、冷凉蔬菜,经县内定点屠宰向县外年销售牛肉50吨以上,或经专业加工销售蜂蜜、菌菇、中药材、冷凉蔬菜以上10吨以上。
(五)同意遵守“泾源黄牛肉”、“泾源蜂蜜”地理标志持有人的管理规定,签订地标农产品使用协议,经授权销售“泾源黄牛肉”、“泾源蜂蜜”。销售菌菇、中药材、冷凉蔬菜的除外。
三、补贴规模及标准
2024年农特产品销售以奖代补项目计划补贴资金20万元,对满足条件的主体在物流运输环节给予扶持,其通过物流销售的每公斤补贴0.2元,快递销售的每公斤补贴0.5元,根据企业提供物流销售和快递销售单据销量核定补贴金额,补贴主体最高不超过2万元,2024年农特产品销售以奖代补项目计划补贴资金20万元补贴完为准。
四、提交申报材料及申报期限
1、符合条件的主体下载并填报项目报名表,相关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项目报名表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物流销售和快递销售单据销量报供销合作社。
2、申报期限。从即日起申报,受理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9日—10月15日。
报名地址:泾源县供销合作社(泾源县馨苑小区临街楼二楼办公室),联系人:鄢雪芹 联系电话:0954-*******。
附件:1.项目申报表
2.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泾源县农业农村局
泾源县供销合作社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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