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农业灌溉机井“以电折水”监测计量体系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辽阳市农业灌溉机井“以电折水”监测计量体系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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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辽阳市农业灌溉机井“以电折水”监测计量体系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4-10-12 至 2024-10-17
撰写单位: 辽宁衡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闫晓晨
(辽阳市农业灌溉机井“以电折水”监测计量体系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辽阳市农业灌溉机井“以电折水”监测计量体系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
项目名称:辽阳市农业灌溉机井“以电折水”监测计量体系建设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981,568.00
最高限价(元):3,981,568
采购需求:

(1)明确“以电折水”工作范围

充分利用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系统、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成果,在全面摸清农业灌溉机井底数和计量现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梳理分析本地区农业灌溉机井“以电折水”取水计量的工作需求。建立县(区)“以电折水”农业灌溉机井管理台账、样本井管理台账、普通井管理台账。

(2)农业灌溉机井“水-电”信息关联建档

与当地电力公司联合开展农业灌溉机井信息与电力计量信息的关联建档工作。要区分单井计量、多井计量、台区计量、分用途表计量等不同的电力计量情况,准确匹配农业灌溉机井与电力计量设施间的对应关系,建立农业灌溉机井“水一电”信息档案,并在双方规则基础上强化部门合作,与全国取用水管理平台实现数据共享运用。

(3)样本井选择与建设

选择206眼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典型农业灌溉机井,合理建设“以电折水”监测站点,进行设备安装,保证实现数据的准确计量和稳定传输。

(4)农业灌溉机井“以电折水”系数测算

根据地区机井灌溉取水及用电特点,观测样本井的农业灌溉水量,依据在线监控数据测算区域农业“以电折水”系数,并逐步建立系数动态调整机制。

(5)农业灌溉折算水量

获取农业灌溉电量信息,结合相应电量数据折算农业灌溉机井水量。

(6)统计汇总农业灌溉地下水量

以区域为单位进行数据统计整理,计算区域农业灌溉地下水用水量,统计汇总,所有数据上报至“以电折水”系统综合管理平台。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残疾人、监狱、脱贫攻坚支持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850,432.00
最高限价(元):850,432
采购需求:

(1)明确“以电折水”工作范围

充分利用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系统、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成果,在全面摸清农业灌溉机井底数和计量现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梳理分析本地区农业灌溉机井“以电折水”取水计量的工作需求。建立县(区)“以电折水”农业灌溉机井管理台账、样本井管理台账、普通井管理台账。

(2)农业灌溉机井“水-电”信息关联建档

与当地电力公司联合开展农业灌溉机井信息与电力计量信息的关联建档工作。要区分单井计量、多井计量、台区计量、分用途表计量等不同的电力计量情况,准确匹配农业灌溉机井与电力计量设施间的对应关系,建立农业灌溉机井“水一电”信息档案,并在双方规则基础上强化部门合作,与全国取用水管理平台实现数据共享运用。

(3)样本井选择与建设

选择44眼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典型农业灌溉机井,合理建设“以电折水”监测站点,进行设备安装,保证实现数据的准确计量和稳定传输。

(4)农业灌溉机井“以电折水”系数测算

根据地区机井灌溉取水及用电特点,观测样本井的农业灌溉水量,依据在线监控数据测算区域农业“以电折水”系数,并逐步建立系数动态调整机制。

(5)农业灌溉折算水量

获取农业灌溉电量信息,结合相应电量数据折算农业灌溉机井水量。

(6)统计汇总农业灌溉地下水量

以区域为单位进行数据统计整理,计算区域农业灌溉地下水用水量,统计汇总,所有数据上报至“以电折水”系统综合管理平台。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残疾人、监狱、脱贫攻坚支持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2日 08时00分至2024年10月17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1月0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备份投标文件邮箱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投标人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请投标人自行进行电子解密。同时投标人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文件加密后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至邮箱*********@qq.com,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无效处理,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灯塔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辽宁省辽阳市灯塔市烟台街道卫国西路18号
联系方式: 137*****3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衡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北六经街7号404房间
联系方式: 151*****558
邮箱地址: *********@qq.com
开户行: 交通银行沈阳桃仙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衡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代昌雨
电 话: 151*****558

标签: 体系建设 农业灌溉 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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